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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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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罗湖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大力指导下,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2023年,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多次在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大会、党支部会议上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建设重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同时结合城市更新领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截至10月31日,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已在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33次。此外,还通过在局内举办学习感悟交流会、主题学习月、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并综合运用“学习强国”APP、“深i学”小程序等新媒体平台拓宽学习渠道、拓展学习内容。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推动法治罗湖建设

  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始终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题教育期间,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习的一项重点内容,全局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真理性、开创性,进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单位工作部署上,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强化罗湖区城市更新领域法治化建设,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学法守法,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坚持党的方针政策,把人民群众摆在第一位,在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在法治框架下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城市更新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持召开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对2022年度“法治罗湖建设”考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三是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述法促履职,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带领下,全体局领导完成了2022年度述法工作,提交了述法报告。同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也十分注重全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在干部大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多次强调遵守廉洁纪律,严格落实依法行政。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引领,综合施策破除项目难点

  一是与罗湖区司法局联合提请区政府审定印发《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行政调解程序指引》(下称《指引》)。《指引》规定了城市更新行政调解工作的原则,从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确定参加人、召开调解会议到调解终止等各阶段对行政调解具体工作进行全流程梳理,对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打破城市更新项目“签约率低”的僵局,加速推动项目进程,保持城市更新活力具有积极意义。

  二是厘清行政征收与实施主体确认法律关系。全力克服权利主体复杂、缺少政策细则等不利因素,主动对接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厘清行政征收与实施主体确认法律关系,在把握“法、理、情”大框架下,高质量完成我市首单涉行政征收城市更新项目蔡屋围统筹片区一期子项目B实施主体确认工作,切实破解城市更新拆迁难题,保障市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二)提高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

  一是对于蔡屋围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一期子项目A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严格执行《深圳市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引(试行)》等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刚性约束,有效提高行政决策质效。

  二是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2023年会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就政府合同、项目疑难问题研提法律意见,降低决策风险,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截至10月31日,共审查文件166份,出具意见527条。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防火墙”作用,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三)开展行政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023年8月17日,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分别对笋岗街道田心村改造项目一期子项目3以及桂园街道蔡屋围统筹片区一期子项目C两个城市更新项目的搬迁补偿协议签订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遵照《行政处罚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文书、音像记录规范,执法后严格立卷归档。其后,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开展2023年下半年行政执法案卷(含音像记录及归档)评查工作,推动了罗湖区城市更新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落实法治监督,强化诉讼复议工作能力建设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本单位工作全局提前谋划部署,从源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的规范管理。截至10月31日,2023年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事项101件,累计接收、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0件,其中,56件已依时依规做出答复和处理,34件正在有序办理中。

  2023年,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依法配合法院、行政复议机关的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切实提高了行政应诉质量和效率。截至10月31日,收到并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3宗。其中,14宗案件已依法办结。同时,收到并依法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宗。目前尚未收到检察建议书和司法建议书。

  (五)开展学法普法,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采取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普法宣法,不断加强全局工作人员法治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学习城市更新领域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以法治思维提升业务能力,将学法普法宣法渗透到城市更新工作全过程,同时督促干部职工在深圳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线上平台进行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二是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会、培训会、讲座等方式,激发工作人员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局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机制,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强化普法宣传,培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四是严格落实学法、执法培训及考核。全局68名国家工作人员及时参加并通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优秀率达100%。此外,本年度新增3人通过罗湖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2022年,由于工作人员欠缺执法经验,且对于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掌握不足,未能有效开展行政执法相关工作。针对该问题,2023年,组织召开行政执法及案卷评查相关培训,讲解了城市更新的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及职权事项,对行政执法案卷从执法程序、案卷制作规范及办案要点、法律条文适用、立案审批及调查、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培训与分析,切实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实操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截至10月31日,共完成两宗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案卷制作规范,在行政执法案卷(含音像记录及归档)评查工作中未被扣分。

  2022年,由于局内法律专业人才较少,法治队伍力量难以满足法律事务处理实际需要,执法队伍建设也存在短板。针对该问题,2023年,召开局内各类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会、培训会,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全区听证员培训考试,扩大了执法及法治服务队伍。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仍有欠缺。虽然在局内部多次组织普法宣传、法制培训等工作,但是在对外普法宣传上仍然存在短板,普法活动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对外执法交流学习不足。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对外交流学习较少,执法思路、技巧不能完全适应当下查处城市更新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新的发展趋势,法治思维和创新能力受到局限。

  六、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全局将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以奋斗者的姿态全面推进城市更新法治建设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打造“湾区枢纽、万象罗湖”贡献力量。

  (一)进一步开展执法培训,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

  对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3年版)》及案卷评查结果补短板、强弱项,总结经验,加强相关培训,压实行政执法业务科室主体责任,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工作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普法宣传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持续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项目现场等活动,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强化对内对外普法宣传效果,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积极开展对外学习交流,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积极开展与其他政府部门、街道的执法工作学习交流活动,学习兄弟单位先进执法方式、经验,在执法活动中兼顾“力度”与“温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并与全区各街道办加强联动,畅通违法违规信息互通渠道,由街道在获取违规签订搬迁补偿协议、违规进驻等线索的第一时间报送相关信息,提升响应速度。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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