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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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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卫健委、区司法局力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局党组多次会议上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学习,党组成员谈学习心得。安排局中层干部在培训班上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同时要求系统工作人员全面学、系统学,并要求办好民生实事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实践。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工委、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自觉带领党工委、党组和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紧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使之成为罗湖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常态化。根据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由孔舒同志在202382日召开的“局长讲法”活动中宣讲《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在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中,局长“带头学”“带头考”,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务必完成,我局完成率100%,优秀率达95%以上。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局长系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分管法治政府建设的局领导定期听取局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法治建设相关问题,严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定2023法治罗湖考评分工表,相关科室安排联络员和法治政府建设统筹科室直接对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做走实。对于年度新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高度重视,多手段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政府职能运行,依法全面履职。

  1.落实“放管服”改革。对我局的行政许可实行“一网通办”,推行“跨区通办”,深化“反向办”,优化“容缺办”,扩大“不见面审批”办理范围。落实权责清单制并动态调整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我局61个行政许可事项中,有50个即办件,20个秒批事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按省、市的统一部署,对全区诊所机构由“许可”改为“备案制”降低准入门槛,取消年审和换证进一步激发医疗市场活力。继续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开展全市域无差别标准通办模式,异地收件,当地审批,大大提高了申请人体验感。深化“反向办”政务服务模式,定期向证件即将过期和的监管对象发送温馨提醒短信,摸排尚未申请诊所转备案的诊所,主动联系,调动积极性。

  2.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以案促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全年共作出行政处罚170,罚款金额712250元,责令停业4宗。大力推进执法监督事前执法风险防控机制,执行事中“双随机+执法全过程记录”模式,落实“三项制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以赛促学”,在区司法局组织的“执法大比武”活动中初赛获得全区第三名。1宗案件荣获全省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例。在罗湖医院集团开展实地培训,提高医疗执法实战能力。建立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定期汇编我局的典型执法案例。挖掘卫生监督典型案例,讲好罗湖卫生监督故事,荣获2023年度广东卫生监督优秀通讯集体。

  (二)依法行政,推进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承办科室提出初步意见,再由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最后报分管领导及局机关负责人审定,全方位把控风险,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强化合法性双重审核机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拟废止及时按程序办理。对《深圳市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细则(试行)》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提供了法律意见,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卫生健康重点领域执法难题应对信访投诉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防控作用。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15份,审查合同71份。

  (三)开展卫健重点领域执法,创新执法方式。

  1.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规范医疗市场。开展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执法,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两非”工作。一是开展专项行动保医疗安全。开展医疗机构代孕、“两非”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全年共排查医疗机构112家,排查“两非”线索28宗,排查涉嫌无证行医场所94间次,立案处罚4宗,处罚金额15万元,没收金额1.866万元。二是规范有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通过召开病历书写和管理培训会、对机构负责人约谈会、依托广东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检查等多形式保证医疗安全。三是推动医疗行业“透明执业工程”。建设医疗机构“一户一档”信用信息档案,全面灵活开展执业信息和监督信息公示,推动医疗机构实现“透明执业”。

  2.创新执法方式,探索非现场执法。在医疗机构推动AI人脸识别监管系统建设,完善AI人脸智能系统建设,借助5G传输手段实现医疗机构关键场景视频监控及AI人像识别预警功能,加大远程执法手段的运用。选择风险相对较小的托幼机构学校卫生作为非现场执法创新试点,依托托幼机构学区优势,通过召开托幼机构学区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的形式,将“培训+执法”作为非现场执法新形式,覆盖辖区托幼机构,取得良好成效。在游泳场所设立罗湖区泳池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泳池水质卫生状况,有效督促泳池管理者加强管理,提高监管效率。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着力提高学法懂法守法能力。一是在监管对象群不定期发送温馨提示、典型案例警示,并及时回应群里咨询形成双向交流。二是普法融合于日常的监督执法工作。在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工作中,一对一,有针对性地对监管对象进行普法、培训。比如开展游泳场所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广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带动辖区各类游泳场所整体卫生水平的提升方面取得良好效果。三是通过专项培训会议,对不同领域监管对象进行宣传培训,举办监督对象培训会议11。四是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十余次,提升市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针对市民关注的游泳场所水质卫生等热点问题,举办了“关注泳池卫生,保障市民‘放心游’”为主题的游泳场所开放日活动。联合清水河街道办在龙湖社区龙园小区开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宣传活动,派发除“四害”家庭用品,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五是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活动,并发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学习民法典知识。

  (五)加强医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通过自行协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诉讼等多途径解决医疗矛盾纠纷。一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建立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报送机制。二是分级分类解决信访诉求。对于国满件、省满件等重点信访件,领导包案,重点研究解决“钉子案”,约谈信访当事人尽量保证满意度,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建立我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组建局的行政调解委员会,建立行政调解员名册并动态管理。协助区司法局在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的基础上成立和挂牌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复议前、诉讼前调解工作,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积极配合区司法局答复和法院答辩等工作,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今年行政复议案件6宗,行政诉讼案件7宗,暂未出现败诉或被纠正的情况。

  (六)深化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实现100%解读,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19件。制定区卫健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创新信息公开内容及形式。积极开展政民互动服务,累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场、罗湖发布1场、现场活动报道3场,真正落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短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不够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多,根据实际创新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情形较少。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随着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对行政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些新入职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经验相对欠缺,知识储备不足,在办理具体的行政执法案件时,在一些简单的事情上也容易发生错误,出现文书模板错误等问题三是医疗机构一线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往往重视业务学习,而对法律学习重视不够,像不规范书写病历、未取得患者知情同意等情况时有发生,既容易引起医疗纠纷,又容易因为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四是今年涉及医疗集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较往年增多,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加强。医院集团存在院内人才梯队建设不足,专职法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不够的问题,面对疑难复杂问题时,欠缺专业力量的及时指导,个别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化解。特别是投诉管理部门的一线接访人员,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敏感度不够,和患者沟通协调不足,未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而导致医疗纠纷矛盾升级。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打算

  (一)统筹做好法治政府考核工作。及早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科室协同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执法疑难案件办理的作用,提前介入医疗纠纷处理及答复,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总结经验教训

  (二)进一步提高规范文明高效执法。进一步规范做好“三项制度”工作,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高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水平,加强和公、检、法等部门关于重大卫健疑难执法案件的沟通交流,通过案例研讨、案件评查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案件的水平。借助“卫监直击”平台开展“直播式”执法,不断创新执法方式,进一步拓宽“非现场执法”领域,开展“柔性”执法。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卫生健康重点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围绕我局“十四五”规划的“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目标,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将法治建设融入公立医院管理全过程,提高医务人员在知情告知、病历书写等方面的规范性注重纠纷苗头、敏感事件、舆情事件,加强对一线接访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不断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提高市民就医的满意度

  特此报告。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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