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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笋岗街道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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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笋岗街道办事处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及《深圳市罗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坚持依法全面履行街道职能,加快推进法治街道建设,不断提高街道法治工作水平,促进街道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推动法治深圳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笋岗街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五个牢牢把握”的重要要求,更好将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立足狠抓落实。街道领导干部带头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重要意义,通过“以会带学”召开党工委扩大会、学习强国以及主题教育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街道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传达学习法治建设相关内容。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今年街道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均修满学分并通过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达100%。为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化执法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更好担当职责使命。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成立了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部署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会议,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推进我街道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街道整体工作同时部署、研究和落实。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街道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明确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笋岗街道办事处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笋岗街道“三会一课”主题内容。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向区委、区政府提交述法报告。

  三是加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建设。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议事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做好协调督促和推动,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今年笋岗街道未出现下达或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完成时限等情形。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决策依法,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积极接受上级政府、人大、司法机关、社会群众的监督,积极依法配合出庭应诉工作,2023年来,街道共计行政诉讼案件3宗,行政复议案件0宗,均已积极应诉,且本年度无败诉案件。

  二是笋岗街道共聘请5名专业律师作为街道法律顾问对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或规章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对每项决策进行法律风险的评估。同时今年我街道未印发规范性文件,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截至10月31日,2023年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表217份。推动了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大大提高笋岗街道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坚持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并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

  (二)执法依法,优化改进执法方式

  一是坚持严格依法执法。执法办秉持“服务至上 精益求精”的理念,坚持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相结合,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案件,2023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33宗,罚款金额累计17546元整,办结行政检查案件228宗。依法开展违建查处工作,2023年共处理4批次72宗卫片图斑,受理投诉案件213件,制发限拆文书17份,消除违法建筑8062平方米,涉及库内违建617.95平方米,清理违法用地10126.98㎡,完成消存量6.053万㎡。其中庆云花园庆宁阁房中房投诉案,执法办积极向被投诉人宣传法治思想,化解被投诉人抵触情绪,拆除了10个违建厕所及楼顶临时建筑物,解决了近两年的投诉 。二是切实落实三项制度,2023年行政执法案件均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办理,361宗案件均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进行全过程记录,并随案归档保存,全力推进执法过程录音录像全覆盖,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及时登记、更新案件信息,均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录入双公示、双系统等平台进行公示。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坚持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集中一至两次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累计开展5次,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评查标准整理、装订行政执法案卷,坚持每月开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提升案卷质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6次,持续巩固教育整顿作风,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坚持“八五”普法规划,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一是做实法治宣传工作。笋岗街道充分利用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6·26”“全民禁毒宣传月”、“10月重阳敬老院”“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在人流聚集地开展普法、宪法、民法典、禁毒、社区矫正法等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笋岗街道和社区合作开展法制宣传53次,发放宣传资料3300余份。

  二是开拓普法方式。利用宣传栏、大厦外屏、发放深受普通群众欢迎的宣传品等广泛拓宽普法宣传渠道,进一步向群众灌输法治常识,增强大众的学习兴趣。例如5月17日与罗湖区司法局、罗湖区人民法院在笋岗洪湖公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普法宣讲,通过快板、小品等表演形式脱离枯燥的讲条文,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称赞。

  (四)协调联动,建设稳健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笋岗街道着力构建社会治安风险防控体系,高位搭建"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组织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法统筹、公安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格局。

  笋岗街道打破柜台窗口固化接待模式,通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融合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政法力量,配备群众诉求服务大厅、矛盾纠纷调处室、网格工作室、社会心理服务室、部门进驻工作室、监控研判室等"五室一厅",整合法律援助、纠纷调处、心理咨询等功能,建立“群众需要到哪里,服务就跟到哪里”的接诉即办机制,努力“打通最后一公里,服务基层零距离”。2023年,笋岗道全面推动综治中心提档升级,探索建立“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构筑社区、专班及派出所、街道党工委矛盾纠纷调处层层防线,联动社会热心人士、挂点律师、物业小区等力量参与纠纷调处,用心用情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现“一杯茶、一边坐、一起谈”的浸润式接待模式,构建了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社会治理新格局。

  我街道今年截至11月民生诉求智慧管理平台(市长热线)3990件,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1015件,罗湖区数字政府一级平台39件,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5条、罗湖区群众诉求平台共录入诉求14465件,化解率99.5%,及时高效、依法地将大量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成效显著。

  (五)严格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维稳细节不放过

  做好社矫安帮工作,抓好维稳工作细节,抓好社区矫正六环节。一是抓好谈话环节,了解矫正对象的心理快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二是抓好走访工作,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确保矫正成效。三是抓好教育帮扶,对生活及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节日慰问。四是抓好心理矫治力度,定期开展心理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建立积极健康的心态,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水平和社区矫正质量。五是抓好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充分利用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利用平台对社区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全时段动态管控。六是抓好外出审批环节,对因重大家庭变故和就医需要外出的矫正对象,由司法所进行外出前思想教育,并提出行为要求。2023年以来,我街道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0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7人,截至目前在册对象人数为46人,其中,暂予监外执行1人,缓刑45人。通过信息化核查方式实时掌握矫正对象动态,落实监管措施,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监管核查率达100%。总体上我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进展顺利,逐步进入规范化管理,暂未发现重点突出问题。

  (六)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一是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笋岗街道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并突出街道人民调解在解决纠纷方式中的重要地位笋岗街道在册人民调解员共有56名,其中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余人民调解员均为兼职。法律服务平台配备专职调解律师,以问题为导向,以个案为契机,逐步探索化解矛盾中的方式方法及职能定位,并根据实际反馈情况,切实把疑难的、复杂的问题矛盾解决在基层。笋岗街道2023年度共受理调处187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3%。2023年笋岗街道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的民转刑,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二是我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下设六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辖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532次。依托我省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律师进一步参与到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等工作中去,进一步发挥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街道承接的执法事项过多,进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街道已承接多达17大类、475项的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业务涉及多个行业领域,对接的职能部门也由一个上升为多个,但街道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员面临“一人多面”的现状,执法压力日益剧增。

  二是街道执法力量的专业性不足。一方面,立法存在一定的概括性和模糊性,执法考核标准高、要求严格,基层执法在适用法律时仍存在许多疑义,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尚有不足;另一方面,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外,街道执法事项涵盖水务、文化、住建等多方面,对执法员的专业知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查违类案件办理,涉及图纸测绘等知识,但街道执法存在专业壁垒,导致执法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普法宣传形式过于单一,虽然普法宣讲活动常态化推动,效果也比较可观,但是缺乏新意,将在后续工作中加强创新创意,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创新普法内容,吸引普法受众。

  四、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继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

  (二)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和业务水平,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法治队伍的建立。

  (三)继续加强法治宣传,落实法治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电子信息化宣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以宣传法律为契机,聚焦城市更新、劳资纠纷等重点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不断细化、完善普法方式,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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