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深圳市罗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统筹谋划我区水务工作在新发展阶段的目标任务,推动水务事业“十四五”规划高标准开局起步、高质量快速发展,现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本年度,我局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制定了《罗湖区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责任明晰,任务明确,做到法治政府建设有计划、有落实,有保障。8月至9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全面修订《罗湖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罗湖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罗湖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等行政执法有关制度,进一步推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主动性、目的性、规范性。
(二)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会议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按规定进行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同时,在决策过程中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在决策过程中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把局内招标需求、合同及工程延期等重大事项的法制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293份。二是截至目前共审核行政处罚案卷52宗,均已出具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意见书并作出行政处罚告知,组织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1次,组织召开案审会15次,集体讨论行政处罚案件51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宗,不予行政处罚决定44宗,涉及罚款金额8.5万元。多措并举,确保我局行政决策及各项涉法事务依法依规。
(三)强化局内部法律培训
加快推进罗湖区水务法治建设,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水务常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罗湖区水务局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一是我局持续性的对局内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法制知识培训。强调学用结合,着力提升全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案件审理水平。定期开展普法讲座,组织法律宣讲,学习基本法律法规和水务专业法律规范,进一步加深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二是我局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具备必要的法律资格。行政执法人员参加《 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课时均不少于40课时,以保持其法律专业素养的更新与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合格率100%。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创新执法工作模式。2023年我局行政案件办理工作由持证的分管执法工作局领导、各科室(部门)人员作为案件协办协助参与案件办理工作。在局领导参与一线执法,监管科室与执法队伍密切配合下,有效提升执法工作效能,推进监管与执法有机结合。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推动阳光水务执法;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经过局内法制部门法制审核、案审会审议,做到行政执法决策集体讨论全覆盖;在执法公示方面,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社会予以公布,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切实做到全流程公示,数据合规率、及时率均为100%。二是落实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本年度截至目前我局发现水务领域涉嫌犯罪的线索1例,已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依法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活动,落实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文书。截至目前,共收到罗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3份,龙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1份,均按来文要求协助执行;收到罗湖区人民法院协助调查函1份,已按来文要求开展调查回复。三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效能。制定《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方案》、《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2023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等执法工作方案,聚焦水务民生、水安全执法领域,为依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提供行动指导。2023年截至目前,罗湖区水务局立案行政处罚案件57宗,其中排水案45宗,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案6宗,供水案2宗,水土保持案4宗。行政检查案件1宗。
(五)优化行政许可服务改革
印发《罗湖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排水许可(备案)审批监管和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形成审批、监管及执法工作的闭环,强力推进辖区排水许可(备案)办理。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目前罗湖区水务行政许可(服务)共51个事项已全面实现“全流程网办”,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减时率达91.54%,即办率达82.86%,均实现零跑动。2023年度,针对各类事项组织专家评审会22余次,现场复核勘查105余次,出动190余人次;我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共2770宗,其中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175宗;排水备案2476宗;取水许可1宗;对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结果的备案12宗;对重点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的核定下达40宗;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3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18宗;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报备15宗;对水利工程开工情况的备案19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4宗;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初步设计)1宗;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意见的审定4宗;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水利工程降等与报废的审批1宗。
(六)贯彻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
一是通过日常执法、法律“五进”等多种方式统筹推进。在检查餐饮、洗车场、美容美发、建筑工地等涉水经营单位时现场普法宣讲水务相关法律法规300余次,向生产经营单位、企业派发水务普法宣传页1000余份。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部门法律法规宣传日和宣传周,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2023年3月份制作发放“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律宣传折页,进一步扩大罗湖区居民对水务相关法律法规的民众知晓度。三是结合局党员先锋下社区工作,积极与社区联合,主动向居民讲解《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派发法律法规宣传折页。
(七)健全“双随机”制度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制定并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及年度工作方案,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公平、有效、透明”原则,有序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活动。我局配合罗湖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随信齐查查”跨部门检查工作,本年度已发起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联合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检查一是加强部门间检查协作;二是实行“综合查一次”减少了对经营单位的打扰,推动罗湖区营商环境优化。
(八)对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提升案卷质量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3年版)》对我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对标查找不足,经常性组织召开案卷评查业务研讨会,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规范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各项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提升执法活动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我局案卷在市水务局的评查中获得了满分;在《深圳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行政执法相关部分考核中获得了优秀。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同志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全局干部职工始终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圆满完成年度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一是认真加强学习,切实提升法治素养。举行局党组会议37次,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精神。局主要负责人带头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以及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坚持以上率下,注重学以致用,带头提高局领导班子的法治观念,在工作决策、加强水务管理过程中带头守法用法,切实做到依法用权,依法行政。
二是严格履行经济责任,积极接受审计监督。2023年7月以来,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区审计部门对我局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专项审计工作,局长张文同志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上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经济决策和重大项目、单位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防范重大风险隐患等多个方面如实报告了相关情况,全面接受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切实加强整改。
三是从高从严要求自己,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局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防止铺张浪费。能够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管教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坚持做到廉洁高效从政,用心履职
尽责,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存在问题
我局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现行的法律法规更新速度较快,而个别工作人员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有些人无法完全领会法律法规的内容,或者对其不够熟悉,这导致他们无法很好地将学习内容应用于实践。因此,需要优化法律法规的学习方式,加强法治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以及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适用能力,以更好地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二是法律法规学习模式相对较为单一,多以讲座和座谈为主,主要集中于法条理论知识的分析。然而,实际上,工作人员需要提供更多样化的学习方式,比如增加案例分析等具有实践意义的法律法规学习模式。通过案例分析,工作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所应用的具体场景,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因此,需要在后续的学习中引入更多的实践案例,以提升工作人员的实践能力。为了解决以上问题,首先,我局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全面掌握法律法规,提高其法律适用能力。其次,将推广多元化的学习方式,例如通过组织案例分析讨论,帮助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法规。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彼此之间的学习和成长。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贯彻落实市、区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和落实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
(一)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一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结合罗湖高质量打造“三力三区”工作要求,继续加强水务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事项标准化实施,积极推行电子证照签发及应用;二是进一步优化提升水务行政服务效能,结合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在现有事项办理要求的基础,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广“秒批”改革、“无感申办”、“一件事一次办”等服务事项,提升水行政许可(服务)能力;三是继续遵循“轻审批、重监管”政务服务改革原则,推动水务许可(服务)事项的事前检查,事后监督形成联动,有效提升水务审批工作的闭环;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梳理企业、民众涉及申请事项咨询的共性问题,组织水务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研讨,提升行政服务窗口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预审及一次性告知工作要求。
(二)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两法衔接”,深化水务领域职能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增强基层水务执法能力,严厉打击水务违法行为,提高水务行政执法效力。二是严格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3年版)》要求,对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三)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通过法律+业务模式普法宣传,使护河、护水、节水、有序排水意识深入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提升群众对水务管理工作的认同感,在增强自身法治意识的同时,主动参与水务管理工作。二是增强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对各科室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实务涉及的水务相关法律法规。融合“场景式、授课式”培训方式,学习历年案例、案卷评查通报问题。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