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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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深圳市罗湖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区的工作方案》和《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党政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中关于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各项职责,以上率下,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学习,同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由我局党委书记胡维衡同志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全局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牢牢把握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扎扎实实把党的二十大各项部署落实到城管领域实际工作中去。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重点学习内容,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广泛开展自学、参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讲座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依法行政,制度是基础。2022年我局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截止至11月3日,我局修订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文办理制度》《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管理局工作人员请休假管理办法》《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谈话制度》《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制度》《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同管理办法》等35项规章制度。

  (二)加大规范力度,切实执行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

  近年来,我局在遇到各类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时,均能较好地按照我局《党政会议管理规定》、《党政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等议事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一是充分发挥我局法制科对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作用,始终将法制科的法律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决策咨询论证中的作用,在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要求我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并征询其专业意见。三是严格落实公开招标文件审查制度。今年,我局成立公开招标文件审查小组,对全局所有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审查,累计审查公开招标文件14份。四是严格把好合同事项的法律审查关。按照我局《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法制部门对所有以我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均进行法律审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23日,提交法律审查的合同共323份,涉及金额24639.38万元。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法律审查,我局行政决策和各项涉法事务均能做到依法依规作出及实施。

  (三)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积极探索执法方式创新

  在行政许可方面,根据我局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工作。一是梳理明确事项种类。按照“取消、休眠、保留”等原则梳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清理。目前我局共有13项行政审批事项对外发布实施,均无中介、无收费、无变相审批。二是规范受理方式。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已进驻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由办事窗口统一收件受理,按流程进行审批。三是规范审批流程及文书制作。每一宗行政审批事项均要求严格按审批层级办理,制作文书、制发证件,并及时归档。所有事项均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办事指南或业务手册,并遵照执行。要求窗口人员、各层级审批人员及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熟悉事项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审批系统平台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的同时,耐心解答市民疑问,切实提高审批效能。据统计,据统计,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23日,我局行政许可审批共285宗。其中户外广告行政许可审批200宗,许可199宗,不予许可1宗;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搭建、堆放物料行政许可4宗;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城市树木行政许可81宗。

  在行政处罚方面,根据《罗湖区2022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罗湖区开展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非法消纳建筑垃圾清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罗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树木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市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有关要求,我局积极组织辖区各街道执法队开展了绿化执法、共享单车执法、“六乱一超”执法、垃圾分类、环卫执法、睦犬执法等等一系列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升辖区市容环境品质,不断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增加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四)扎实做好法律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结合我局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具体情况,以学法促用法,加强对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重点学习,做到及时了解掌握,不断提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各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自4月起,我局已开展了垃圾分类专题培训、行政检查案件执法要点培训会议、行政检查案件评析会、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办理、音像记录规范培训会、合同风险防范会和行政许可类行政检查案件办理专题会,共7期培训活动。

  (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培育市民有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

  一直以来,我局积极开展日常覆盖式普法和各种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垃圾分类宣传多管齐下。我局通过入户派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2020年家庭版、2020年机关企事业版)》共计522712份,4909个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宣传栏海报已更换新的生活垃圾四分类海报和厨余海报,加强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的宣传力度,普及《条例》基础知识。截至10月31日,2022年度以“家校联动”和“蒲公英微课堂”等形式开展学校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888次,参与人次14800;以入户宣传、督导员培训和志愿者宣传活动等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898次,已宣传总户数为324419,覆盖率为82.8%。4月,我局开展了罗湖区蒲公英校园计划结业典礼暨体验馆云导赏;6月,我局联合十个街道联动开展“6.5世界环境日”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9月,举行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二周年普法活动。同时,推动全区各街道通过媒体宣传《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14次。二是绿化宣传精彩纷呈,我局连续八年开展“最美阳台”评选活动,今年更是增加家庭“最美阳台成长计划”、专业“最美阳台示范”两个新活动形式,采用“线上参与、线下宣传”模式开展“最美阳台”评选活动。三是普法宣传业务领域全覆盖,8月,我局举办“民断是非”公众参与辩论赛,受到各大媒体的热烈报道。全年我局共积极协调61次辖区53块LED屏设置单位参与公益广告刊播。

  (六)强化行政力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认真接受上级和其他部门监督。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各类工作检查、评查,认真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切实执行区人大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27日共办理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4件,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二是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机制。我局严格执行投诉受理制度和反馈制度。为畅通信访投诉工作渠道,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所(队)都设立了兼职信访员,专门协调处理和督办涉及本部门(单位)的信访件投诉办理工作。同时根据对各类信访投诉中反映的问题,我局严格按法定的程序认真办理,按时回复,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2022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我局共收到各类信访投诉件489宗,办结率为100%。

  (七)统筹组织综合执法工作,保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到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决定》(深府〔2021〕18 号)的部署,根据《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决定》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罗法治办〔2021〕3号)的要求,我局对相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1月,我局印发了《深圳市罗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驻队律师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罗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管理规定(试行)》;2月,印发了《深圳市罗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深圳市罗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会商协调制度(试行)》;4月,印发了《深圳市罗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制服和标志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罗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管理规定(试行)》;7月,印发了《深圳市罗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检查规定(试行)》。9月,我局草拟的《罗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同联动制度》《罗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管理规定》、《罗湖区街道综合执法和交警协同联动机制》经区依法治区办第一次执法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施行。

  截止至11月2日,我局共统筹相关主管单位向各街道办事务执法骨干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7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胡维衡同志作为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是推进我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今年来,维衡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把我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局党委书记胡维衡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做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对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计划,建立学法制度常态,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等;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听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告,完善工作落实的内部监督。

  四、工作亮点与存在不足

  (一)工作亮点

  1.开展行政检查案件办理全市试点工作

  为推动街道全面行使下放的行政执法职权,系统提升城管管理能效,经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同意由我局在罗湖区开展行政检查案件办理试点工作。我局梳理制作了罗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检查案件办理流程图及文书范本,并印发了《深圳市罗湖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检查规定(试行)》,为各街道办事处办理行政检查案件办理提供了制度支持。同时,我局通过办案培训、案卷评查、逐一整改等系列动作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行政检查类案件质量水平。目前行政检查案件办理试点已基本完成,通过试点进一步固化了城管行政执法日常巡查和执法过程,增强了行政处罚的精准性和指向性,目我区已全面形成行政检查类案件的办理能力。

  2.开展行政执法流程简化全市试点工作

  执法流程简化是在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领导密切关注下开展的,以简化基层办案程序,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为目的的试点工作。简化路径经过法院行政庭法官、深大法学专家的集中评审,并经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司法局多次研究论证,现已在罗湖区全面开展2类14个案由的执法流程简化案件办理试点。从实施的情况来看,试点简化了部分案由执法人员到场次数及录音录像等取证环节,得到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普遍支持,下一步我区将结合评查,进一步评估巩固试点情况,适时扩大简化办案适用范围。

  同时,我局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公证”在执法流程简化试点过程中的应用,弥补流程简化存在的现场取证缺失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与市司法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和深圳公证处共同研讨了相关问题的可行性,实现了行政执法的多方联动。   

  3.建立严格公开招标文件审查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局公开招投标项目内控机制,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我局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公开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对我局及下属所队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费用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文件,从非歧视性、竞争性、采购政策等方面进行审查。公开招标文件经公开招标审查领导小组会议审查通过后,方可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截止至11月3日,我局公开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已审查了12份公开招标文件,对报审招标文件均提出了审查意见和优化建议,有效地促进了我局科室之间业务交流及能力提升,为我局公开招标项目支撑起风险防范、廉洁自律的有效屏障。

  4.创新举办“民断是非”公众参与辩论赛

  8月13日,以“改善市容环境”为话题的开放式公众参与“民断是非”辩论赛在深圳书城中心城南区大台阶举办,并同步直播。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文明城市创建的主力军,以公开不设限的方式邀请全体市民对市容环境改善问题进行讨论和分享,是服务型政府创建过程中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的大胆尝试,也是开门纳谏倾听群众声音的有效渠道。此次辩论赛受到多家媒体、平台及 APP 线上线下对其进行了报道,形成了各层级覆盖的立体宣传格局。

  5.连续多年举办城管开放日宣传活动

  为了进一步营造“群众理解、社会支持”的城管执法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提高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和服务质量。我局策划了“政府开放日暨城管开放日”活动,活动将采用线上+线下联动宣传的形式,实现多层次多形式宣传方式。作为活动亮点,我局将组织罗湖区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开展仪容点验、队列会操比拼的方式展示城管队伍的风采。

  (二)存在的不足

  尽管我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仍有缺乏。虽然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中,我局已依照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但在解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际问题、加强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探索创新执法方式上,我局仍需克服困难、积极落实改革工作、深入研究改革问题。

  二是未能申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履行决策程序。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的必由之路。本年度我局几个重大工程项目和规划研究类决策事项,因工期紧张、敏感度高等原因未能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是行政审批相关行政检查案件办理能力有待形成和提高。因执法力量的机构设置原因,我局行政处罚事项长期由各街道执法队具体实施,故除行政许可案件外,我局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经验较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我局面临以自身名义开展行政许可相关行政检查案件办理的考核压力,执法人员覆盖不足和办案能力有待形成的问题较为突出。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要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青山绿水保护、城市景观建设、市容环境整治、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

  (一)加强疫情防控专项执法力度,树立疫情防控坚强法治保障

  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严格疫情防疫政策,做好人员管理和场所管理。根据疫情防护相关规定,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行政管理措施。

  (二)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进一步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动态完善我局各项规章制度,查缺补漏,动态开展有关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二是完成全员执法证申领,针对性开展执法能力培训,迅速形成较高执法能力;三是持续落实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巩固改革成果,依据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充分发挥我局业务管理、队伍建设功能。

  (三)积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决策程序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我局行政决策事项,认真研究、深度挖掘、积极申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按要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巩固工作成果,深化试点工作

  行政检查案件办理及行政执法流程简化两个试点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果。我局将在充分评估试点工作情况的前提下,巩固现有工作成果,做好经验总结及推广,适时扩大适点范围,深化试点工作。

  (五)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在法治宣传工作上通过创新手段、创新方式、创新内容上继续发力,积极运用“互联网+”,把握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使法治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深、成效更好,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罗湖提供更为优质的法治城市管理环境。

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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