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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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不断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水平,切实强化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推动罗湖区水务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现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本年度,我局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9月,参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第二次修订)《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2年版)》及案卷归档要求,修订《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指引》,全面开展《罗湖区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操作指引》等12项行政执法规范制度编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推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二)规范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会议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按规定进行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同时,在决策过程中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作用,始终把法律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行政决策的咨询论证作用,主动要法律顾问参与并征询其专业意见;三是严格把好合同事项的法律审查关,按照我局《合同管理工作制度》的规定,对所有以我局或下属事业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均进行法律审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28日,对提交法律审查的合同共出具190份法律意见书。多措并举,确保我局行政决策及各项涉法事务依法依规。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严格贯彻落实《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及《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在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平台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主动全面、及时准确录入行政执法案件基本信息,切实做到全流程公示;二是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推动阳光水务执法;三是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为确保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科学合理,严格依照《罗湖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等议事决策制度,试行行政执法决策集体讨论全覆盖。2022年全部行政执法案件均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办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四)优化行政许可服务改革

  为推进便民利民服务,让群众少跑路,我局进一步优化水务行政许可(服务)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材料,对非关键和非必要的材料均实行“容缺”受理,减轻申报单位负担;压缩审批时限,行政许可类压缩94.43%,且均已纳入“全市域通办”,全面实现“全流程网办”及“容缺受理”,减时率已达94.43%,即办率已达93.55%,均实现零跑动。经统计,截至11月28日,我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共820宗,其中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188宗,排水备案542宗,取水许可2宗;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方案审批1宗,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3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13宗;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报备18宗;对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结果的备案32宗;对重点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的核定下达(调整2022年用水计划)12宗;对水利工程开工情况的备案7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1宗、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1宗。

  (五)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对侵犯公共利益、舆情重点、信访投诉、转办案件等方面的案件高度重视,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以执法行动保障水污染治理成效。截至2022年11月28日,已立案48宗,决定处罚金额15.5万元。二是持续结合《深圳市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落实区管河道、水库日常巡查,将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毁林开荒和其他破坏水土资源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重点河段、水库加强水质监测及巡查,及时制止黄泥水如何,污水偷排漏排等行为并开展溯源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六)立体式营造“谁执法谁普法”学法氛围

  一是优化执法工作方式。执法不缺温情,处罚更需教育。在执法工作中,谨记惩教结合的理念,进一步优化执法工作方式,由处罚趋向教育,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简单采取处罚手段、一罚了之,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通过发放法律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法律风险。

  二是加强普法教育,提升法律意识。为提高全局综合法治素养,利用线上线下全方位普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定期开展局内部案卷评查讨论会,围绕水务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专题进行培训研讨,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与法治教育网执法培训和民法典学法考试。定期开展“法律课堂”特色讲座,组织法律宣讲,学习基本法律法规和水务专业法律规范,更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目前学法考试人员已全部完成学、考。

  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水务工程各参建单位及水务设施管养单位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同时,结合局党员先锋下社区工作,积极与社区联合,主动向居民讲解《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派发法律法规宣传折页。

  (七)健全“双随机”制度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制定并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及年度工作方案,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公平、有效、透明”原则,有序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活动,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对辖区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平台、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八)对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提升案卷质量

  通过市、区两级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对照《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2年版)》要求,对标查找我局在行政执法与案卷归档方面的不足,经常性组织召开案卷评查业务研讨会,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规范日常行政执法工作。

  (九)强化纪律管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

  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纪律管理,增强执法人员底线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本年度没有发生“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情况。在执行公务时,在案件处理中,在处罚决策时均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张文同志作为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是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本年度,张文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主持成立我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担任小组组长,召开专门会议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审议印发局法治政府工作方案及重点工作安排,带领全局解决水务领域法治建设的问题及困难。截至11月28日,共主持召开局案审会16次,研究案件69宗。

  同时,张文同志要求各科室、下属单位践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上报部署、重大问题上报解决、重点环节上报协调、重要任务上报督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做到业务工作、法治建设“三同时”,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存在问题

  我局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现行法律法规更新速度较快,我局现有规章制度与上级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后续将根据业务实际,进一步规范我局规章制度,与时俱进,与法同行,增强制度的前瞻性。二是法律法规学习模式较为单一。部分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存在吃不透、生搬硬套的情形,后续需要优化法律法规学习方式,强化法治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能力及水平,提高工作人员法律适用能力,以更好地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部门联动执法,增强基层执法力量。加强“两法衔接”,深化水务领域职能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增强基层水务执法能力,严厉打击水务违法行为,提高水务行政执法效力。

  (二)抓好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各项规章制度,查缺补漏,尽快地完成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水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三)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通过普法宣传,使护河、护水、节水、有序排水意识深入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提升群众对水务管理工作的认同感,在增强自身法治意识的同时,主动投身水务管理工作,成为水务管理的参与者、践行者。

  特此报告。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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