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信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罗湖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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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区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不断改进信访工作,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积极打造“法治信访、责任信访、阳光信访”,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坚持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全力推进信访法规宣传普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较好地发挥了信访工作“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加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推进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坚持边调研边解决问题,把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专题报告会、研讨班、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学法考试考核制度,2021年全局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为100%,高效完成学法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重点开展法治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职工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体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为全局干部职工发放民法典读本,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单位“强内功、促提升”业务讲堂授课内容,提高信访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信访责任工作体系,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一是建立并完善区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制度。区委、区政府领导每月安排1天时间接待来访群众,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接访时间、地点等内容按要求分别在区信访大厅和省、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二是预防处置群众集体访工作。加强重大信息采集、甄别、上报、接访、化解、稳控,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矛盾联调,促使群体纠纷矛盾及时预警、就地解决。三是在全区推广“光明模式”,初步形成了“一个中心调度、一个平台受理、一支队伍保障、一套机制处理、一个系统支撑”的群众诉求服务体系,推动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努力做到“诉求服务在身边、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处理在基层”。

  (三)加强信访工作督办,确保办件高质高效。严格落实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信访信息研判预警、预防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强事前防范、事中快速处置、事后跟踪。严格落实省信访局关于推行全省信访系统全员包案督办初次信访事项的要求,启动全员包案督办,加大对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与规范化水平的督查,提高初次信访案件及时化解率。严格按照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原则,规范信访行为,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年共收到人民群众申请复查信访事项47宗,经严格审核,作出不予受理11宗,不再处理0宗。

  (四)创新方法分类施治,推动信访案件依法化解。积极推动信访工作从“维稳”向“维权”转变,致力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推动信访矛盾问题化解,落实领导包案,明确分工,开展集中整治,实地督办。对于诉访交织的信访案件,遵行法治先行,依法查明案件事实,还原法律事实解决矛盾问题;对于长期僵持、有重大社会风险、涉及公共利益的群体性信访问题,积极探索化解新模式,敢于担责,努力从政策层面寻求困局破解之策;对于“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积极主动与案件涉及的相关单位沟通,形成合力解决问题;对涉棚改问题,加大协调力度,对当事人的诉求、困难、安置补偿意愿等情况进行摸排梳理,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从信访救助到位的角度破解。创新工作理念,在区级群众诉求服务大厅设立话聊工作室,开通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配备专业人才参与接访工作,以专业对话聊天形式,从心理、法理、调解三个维度展开应急疏导,成功调解了11宗长达5年的信访积案,确保了矛盾纠纷“不出街区”“不倒流”。

  (五)落实法治宣传,规范依法信访秩序。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暖心接访、为民解难”为主题,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倾听梳理来访群众诉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其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将矛盾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二是强化法治信访宣传教育,在区信访局接访大厅LED屏幕滚动播放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服务窗口、等候区摆放信访宣传折页、信访条例小册子等以供来访群众取阅,增强人民群众依法信访维权的观念,促进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合理表达诉求。三是创新干部职工学法活动形式,通过领导班子会议、周末学堂等形式,从信访工作职责出发,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开展信访工作水平。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积案化解力度还需加强。虽严格按要求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但部分“三跨三分离”、历史遗留问题等突出疑难信访案件处理还是不够到位,存在协调难度大、案件化解手段方式较单一等情况。剖析原因,主要是部分疑难信访案件时间跨度大,有些疑难问题所适宜的政策的弹性、连续性不足,群众信访不信法,化解方式方法创新举措还不够丰富等问题。

  (二)理论政策学习有待提高。局领导班子虽然能够带头学习,准确把握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但仍存在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等问题,在与业务重点工作的深度融合上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剖析原因,主要是理论学习的持续开展还不够深入、系统、全面。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本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推进法治信访工作作为全年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召开党组专题学习研讨会、个人自学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学法培训与学法考试,将学法工作纳入日常重要工作内容贯彻落实。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运用相关政策法规和理论知识,集中研讨疑难重点信访案件,全面梳理群众诉求,从法治层面寻求化解措施,做到深入思想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专门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听取汇报,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和责任分工,积极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信访工作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问题,对迎接法治督查等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同时在各类会议上,明确要求全体信访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不断运用法治思维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信访环境。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底线思维,以化解信访突出矛盾为主线,继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坚持“学党史、为民办实事”,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信访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罗湖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区。

  (一)大力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紧紧抓住省、市深化信访制度改革的机遇,结合罗湖实际,进一步对信访工作接访、转办、督导、考核等各环节流程再造,形成更具针对性、更加简便实用的信访工作新机制。优化信访信息系统业务办理流程,做好全省信访系统全员包案督办初次信访事项的相关工作,加大对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与规范化水平的督查,提高初次信访案件及时化解率。加大进京访、重复访、积案化解治理力度,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压实事权、属地、依法处理三个责任。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产生,谁化解”原则,压实事权部门的化解主体责任;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街道的稳控责任;三是压实公安部门的依法打击责任。

  (二)加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督导

  健全督导小组跟踪督导长效机制,除重大敏感节点及特别防护期外,由局领导带队,对各街道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及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隐患开展常态化全面清查,及时分析研判上报;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通报重点案件化解进展情况,强化督查问责,充分发挥信访“三项建议权”(改进工作建议权、完善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权、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权),压实责任,最大限度地推进案件化解。组织新提拔的挂职处级干部、“揭榜挂帅”干部、中青班干部等作为信访案件督查员,充分发挥法律、经济、公安业务、心理咨询等多样化背景优势,推动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

  (三)坚持依法规范信访行为

  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建立健全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减少群众越级赴省进京上访情况;认真做好重点敏感时段的信访维稳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保不发生群众大规模赴省进京集体访,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负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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