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罗普办〔2019〕2号)确定的目标任务,高度重视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局党组对我局治建设的领导。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时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由党组书记挂帅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局办公室统筹负责各项任务落实,形成“一把手”总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机制。
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聚焦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梳理《罗湖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罗湖区2019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工作要求,带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亲自部署依法行政、服务事项规范、互联网+监管等重要工作,制定任务分工逐项下发到对应业务科室,定期跟进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做到责任明晰,目标明确,坚持抓细抓实法治政务建设各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决策水平逐步提升
一是构建法治管理长效机制。出台《罗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规范化制度汇编》,含7个方面(党建及廉政规则、意识形态、行政管理、行政决策、财务管理、保密制度、工青妇)39项制度,制定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为业务工作开展定规矩、明责任。
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以我局名义签订的合同,统一编号,实行目录管理,在签署前均进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审查意见,由审查人员签名盖章。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及文件18份,有效地防范了合同风险和法律纠纷,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同时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通过门户网站、行业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草案,对决策内容、目的、依据、影响等情况进行说明,有效征集社会公众意见。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质量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通过不断“优”流程、“减”材料、“压”时限,实现广东政务服务网发布政务事项100%可网办(除涉密不可网办事项外);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上压缩超50%(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压缩率达到72%,即来即办率达到32.8%);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八成多实现“0”跑动;区内通办事项共205项,不见面审批事项202项,容缺受理事项356项;免提交复印件101项。
二是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推出主题式服务,整合同一主题高频业务,提供场景式导办,共上线177项“一件事一次办”、118项主题服务,包含残疾人、境外人士、退役士兵等主题服务,极大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创新“秒批”和“无感申办”模式,强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实现业务申请信息填报和审批自动化,做到无差别受理、统一标准审批、无人工干预,已梳上线111个“秒批”事项(全市首发事项11个),上线30项“无感申办”事项,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和体验感。
(四)强化宣传,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将党内法规列入局党组和学习日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开展党内法规集中学习活动,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点抓好党章党规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的自觉尊崇者,让依法办事成为行动自觉。
二是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依托线下行政服务大厅和线上“i罗湖”平台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切实营造全局崇尚宪法、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依法服务、依法管理的意识。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验收之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全面宣传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同时,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做好法治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及群众的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是加强“互联网+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做好监管事项梳理,加强“互联网+监管”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做好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