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
×

罗湖区安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罗湖区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12-17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区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

  2018 年,安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安监局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依法履行安监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法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 2018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 2019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8 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

  1.成立工作小组。为严格落实《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粤办发〔2017〕15 号)的要求, 确保 2018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 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2.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到位。在前两年增设法制科及聘请专兼职法律顾问的情况下,按照《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及法规标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 10 个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各配备 1 名专职法律顾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作出前提交法制科和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查,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有效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策管理机制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深圳市罗湖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市区法制办的要求,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区法制办。

  2.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罗湖区安监局合同管理办法》《罗湖区安监局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和《罗湖区安监局自行采购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3.依程序决策。严格按照《深圳市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罗湖区安监局党政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规定,界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按要求发布后报送区法制办,严格依程序进行决策。我局今年制定的《罗湖区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依程序经过法制审查,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对合理的专家评审意见、公众和法制审查意见予以采纳,不合理的通过适当途径予以反馈并说明理由,确保决策程序客观公正,避免由某个或某些带有倾向意见的人进行决策,逐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三)规范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强化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简易流程》和《行政处罚一般流程》的规定,从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处罚决定的作出到结案等全过程都经过严格的法制审查和审批程序,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经过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确保了整个案件程序合法和公正。(3)加强执法培训。一是组织各街道开展了“传帮带”执法业务培训,通过统筹安排执法业务骨干和安全专家带教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现场指导辖区网格安全员学习掌握执法检查流程及办案程序。目前已完成对翠竹、桂园等六个街道网格安全员的“传帮带”执法业务培训,共培训 158 人次;二是对全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街道安监中队相关安全监管人员、安全员开展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题培训,参训人员达 260 人次;三是举行了两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暨应急处置能力培训,重点深入解析危化品检查的工作要点,全面解读了《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现场安全检查基本要求指引》及应急装配备使用、实战应急技能训练等课目的培训,两期共培训了 159 人,培训达到了预期的效果。(4)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罗湖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并严格按照裁量标准确定处罚数额,避免同案异罚、宽严失度、执法不公等现象。(5)处罚决定作出前对每宗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查,确保处罚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裁量适中。(6)处罚决定作出后严格依照案卷评查标准进行案卷评查,从实体、程序、法律适用和执法文书的使用等方面推动处罚案件的规范化。

  2.加大执法监察力度。(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本地区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有机溶剂、尘毒治理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对非法违法行为从重查处。截至 10 月底,共立案 418 宗,和 2017 年同期相比,增加了 125.9%;行政处罚 326.14 万元,和 2017 年同期相比,增加了 7.5%。(2)按照《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牵头建立《罗湖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利用刑事司法手段,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的惩戒作用,将发生严重违法行为的 4 家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其生产经营实施严厉的警示教育和约束惩戒。

  3.依法牵头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牵头调查处理一般事故,从事故报告、调查组的成立、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每起事故的调查均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理得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截至目前,全区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6 起,死亡 8 人,受伤1 人。已调查结案 3 起事故,另外 3 起正在调查之中。

  (四)强化法制审查,确保依法行政

  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的前进行法制审查,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有效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2018 年,共审查合同 59 份,重大行政决策 1 项。

  (五)依法接受监督

  1.畅通投诉渠道。在局网站公示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并设有专人负责上述接听电话和接收邮件,确保投诉渠道畅通。

  2.接受复议诉讼机关的监督。2018 年我局有两宗行政处罚案件被复议。其中 1 宗向市安监局申请复议,1 宗向区法制办申请复议。我局按规定向复议机关提交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截至目前,1 宗复议案件已审理完毕,复议机关维持了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另外 1 宗还在审理之中。2017 年结转的 1 宗行政诉讼案件盐田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行政处罚决定。

  (六)转变理念,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依法开展行政许可。一是严格按照《罗湖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 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及时出具书面受理回执,坚决杜绝不出具书面回执或以收文回执代替受理回执的现象和内部流程外部化的现象,坚决杜绝因材料不齐全造成申请企业多次往返我局递交材料的机关作风。二是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提醒企业及时申请延期,避免出现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导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情形。截至目前,共 15 家企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全部按规定办结。

  2.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效能,推行“一站式”行政服务。全部行政服务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由服务大厅统一的受理和出证,进一步简化行政服务流程,缩短服务时间。

  3.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制定《罗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规定》, 按规定在我局网站公示执法主体公告、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解读内容、行政决策事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服务实施办法和流程、行政权责清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批复以及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等信息。

  4.更新行政权责清单。《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公布后,依照《罗湖区安监局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梳理了新增的处罚职责,并根据梳理情况,及时调整了权责清单,将新的权责清单报区委编办并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七)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为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我局以安全生产执法和宣教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升全局公职人员和辖区公民法律素养,营造“依法治安、法治惠民”的良好氛围。

  1.成立普法领导机构,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一是在法治机关建设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负责全局普法工作。二是建立了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了普法工作目标,分解了工作任务。三是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机关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2.围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普法工作。(1)落实年度普法计划,通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教育培训,指导企业依法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中,制作宣传视频、印制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进行了重点宣传,营造依法经营、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3)举办安全宣传进企业社区活动,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 4)积极宣传《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通过主体责任承诺公示、发放《致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和制作 MG 动画等形式,提醒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现场安全管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

  3.加强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并把学法情况作为干部任职、考核和任免的依据之一。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实施《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若干规定》和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按计划、按步骤地推进。通过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集体学习,微信每日一学和自学等形式,学习了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为了检验学习成效,所有公职人员均参加了省普法办统一组织的学法考试,成绩优异。

  4.普法成效明显。一是我局公职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明显提高。二是工作理念和机关作风有所转变,寓监管与服务之中,指导、服务企业的意识增强;三是全局公职人员严格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无有效投诉,无违法违纪行为,亦未发生因执法不公、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2019 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及公职人员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组织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及学法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做到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辖区公民法律素养。

  1.开展公职人员法治教育,组织全局人员学法培训。

  2.深入开展普法活动。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决策机制

  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决策机制。

  (三)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1.严格执法证的管理,确保执法主体合法。

  2.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两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依法牵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4.切实执行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5.严格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

  6.组织案卷评查,从事后推动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四)强化法制审查,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的前进行法制审查,对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有效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

  (五)依法接受监督

  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和复议,自觉履行诉讼和复议机关的裁决。

  (六)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1.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提升服务效能。

  2.继续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示政府信息。

  特此报告。

知识图谱

相关信息和服务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