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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职业技能竞赛相关补贴申请指引

来源: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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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优化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罗湖区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集聚项目,对职业技能竞赛提供补贴支持。

  一、支持事项

  (一)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扶持

  对在罗湖区注册的企业或民办机构承办或协办的,由罗湖区政府或区人力资源局、区总工会主办、承办的,且列入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相应级别总工会的年度竞赛计划的职业技能竞赛,予以扶持补贴。具体扶持比例及最高限额按以下标准执行。


国际

竞赛

国家级一类竞赛

国家级二类竞赛

广东省级一类、二类竞赛

深圳市级一类竞赛

深圳市级二类竞赛

最高限额

30万元

25万元

20万元

18万元

15万元

12万元

  按企业或民办机构在单次竞赛中实际投入的自有资金额度内予以扶持补贴,且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竞赛总投入的50%。同一单位每年补贴竞赛活动场次不超过2次,申请补贴项目超过2次的,按补贴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补贴额度。

  (二)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活动扶持

  依托由罗湖区政府或区人力资源局、区总工会主办、承办,且列入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相应级别总工会的年度竞赛,在罗湖区注册的企业或民办机构在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基础上,经备案同意后自主举办技能人才相关活动,以推广高新技术应用、交流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介技能人才作品、推进技能产业发展,取得广泛社会影响,打响“罗湖技能人才品牌”知名度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国际

竞赛

活动

国家级一类竞赛活动

国家级二类竞赛活动

广东省级一类、二类竞赛活动

深圳市级一类竞赛活动

奖励数额

25万元

20万元

18万元

15万元

10万元

  申请项目相关活动资金不得使用国家各级财政资金。

  二、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单位不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为,业绩、贡献、成果等不存在弄虚作假或违法犯罪,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相关竞赛由罗湖区政府或区人力资源局、区总工会主办、承办,由在罗湖区注册的企业或民办机构在罗湖辖区承办、协办;

  (三)相关竞赛已列入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相应级别总工会公布的年度竞赛计划,竞赛等级为国际竞赛、国家级一类(二类)竞赛、广东省级一类(二类)竞赛和深圳市级一类(二类)竞赛;

  (四)申请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活动扶持的,须在竞赛前向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局提交竞赛相关活动备案申请,并取得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在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各项竞赛工作,并在竞赛活动期间(包括前后10日)组织开展活动;

  (五)主办单位在主办或者承办、协办单位中确定一个单位为竞赛补贴资金申请单位。竞赛有多个主办单位的,需由所有主办单位共同确定申请单位;

  (六)申请单位须于完成竞赛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评定、审计等相关工作并提出申请。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经告知,逾期仍未补齐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罗湖区职业技能竞赛补贴申请表(附件1)

罗湖区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活动备案表(附件2)

系统填报(同时上传可编辑word版本)

2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件

原件扫描上传

3

总结报告

原件盖章扫描上传,同时上传可编辑word版本

4

成绩(活动)汇总表

原件扫描上传

5

相关影像、图片和报刊剪辑等资料

原件扫描上传

6

申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信息

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手写账户名、银行账号,签名后扫描上传

7

资金使用情况相关审计材料

原件扫描上传

8

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承诺书(附件3)

原件扫描上传

9

税务部门开具的申请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原件扫描上传

10

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附件4)

原件扫描上传

  注:1、3、4项材料需由竞赛所有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四、申请方式

  (一)受理单位:罗湖区人力资源局,咨询电话:0755-25438355。

  (二)申请时间:全年开放。

  (三)受理时间:6月、9月、12月。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审核办结。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申请单位登录罗湖企业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lhqf.szlh.org.cn/server)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事项,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五)补贴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由区人力资源局发放补贴资金(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六、其他说明

  (一)本指引项目受人才引进培养目标调控,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本指引业务涉及协同审查的,由区人力资源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等按职能负责。其中,区人力资源局负责业务的咨询、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有关数据核实;区统计局负责核实企业是否纳入罗湖统计。罗湖区综合贡献和实际贡献数据以主管部门核实数据为准。

  (三)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确保申请资质符合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受理机关有权进行信用监管和事后稽核,申请单位和相关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申请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励补贴发放部门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对已经发放奖励补贴的,由奖励补贴发放部门责令退还或予以追缴,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其有关“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的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指引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下一年申请指引另行发布。

  (六)本指引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和咨询。业务咨询电话:0755-25438355。技术支持电话:0755-25666543。

  附件:1.罗湖区职业技能竞赛补贴申请表

  2.罗湖区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活动备案表

  3.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承诺书

  4.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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