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柔性引才”人才奖励项目申请指引

来源:罗湖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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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罗湖区企事业单位以多种形式广泛链接引进全球科技创新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大力营造科技创新生态土壤,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罗湖区创新实施“柔性引才”政策,为用人单位及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支持保障。

  一、支持事项

  本申请指引中的“柔性引才”是指打破国籍、户籍、身份、档案、人事、社保关系等高层次人才流动中的刚性制约,在不改变和影响高层次人才原有相关关系的前提下,用人单位通过合作引进、挂职引进、短期兼职、顾问指导、候鸟服务、退休返聘、项目合作等方式,吸引相关关系不在我区的高层次人才(包括海外、港澳台、外省、外市、外区等)为我区企事业单位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人才引进方式。

  (一)“柔性引才”引进境外高层次人才

  境外高层次人才包括中国香港籍、中国澳门籍、中国台湾籍、外国国籍高层次人才。

  1.“柔性引才”补贴

  根据用人单位当年“柔性引才”项目效果,按实际支出总费用的25%(按自然年统计),给予用人单位每年最高150万元的“柔性引才”补贴。

  2.人才服务保障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其符合的罗湖区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可配发“罗湖优才卡”,按照相应申请指引要求享受人才服务。

  此外,对未享受过深圳市及其辖区保障性住房支持政策,且本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未在深圳市内拥有过自有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可结合个性化需求,根据“工作就近、环境从优”原则协调安排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人才驿站等住房保障。

  (二)“柔性引才”引进境内高层次人才

  1.“柔性引才”补贴

  根据用人单位当年“柔性引才”项目效果,按实际支出总费用的20%(按自然年统计),给予用人单位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柔性引才”补贴。

  2.人才服务保障

  同支持事项(一)。

  二、申请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本人条件

  1.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工作业绩以及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突出。

  (3)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①5年内存在重大行政违法案件信息记录,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财政资金记录,违反科研伦理、科研诚信等不诚信行为记录,或对申请单位前述行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

  ③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对申请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④被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或对申请单位被列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2.人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人事、档案、劳动、社保等关系不在罗湖区,且引进时不改变以上关系所属。

  (2)符合我区“罗湖优才卡”尊享卡、优享卡评定条件。

  (3)与罗湖区科技创新领域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签订相应的项目合作协议或工作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工作任务等。

  (4)截至申请之日,人才本年度在申请单位的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0个工作日。

  (5)于2025年1月1日后“柔性引才”新引进罗湖区。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进行人才流动的情形。

  (二)用人单位条件

  1.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科技创新领域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软信和人工智能、生命健康、低空与空天等。

  2.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网址:https://www.szcredit.org.cn)失信惩戒主体名单;

  (2)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三)不纳入“柔性引才”补贴范围的情形

  1.由各级政府自上而下集中组织的对口支援(援建)工作。

  2.同一集团(企业)的总部、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或内部的人员异地调动。

  3.各类用人主体之间,存在层级管理关系、投资关系、连锁经营关系等其他利害关系的情形。

  (四)人才与罗湖区用人单位合作开展的“柔性引才”项目,需为符合罗湖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科技创新领域项目,且取得预期效果。

  (五)人才需通过以下形式“柔性引才”引进罗湖区:

  1.合作引进

  与区外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例如与香港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共建“跨境联合实验室”、深港合作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人才载体平台),引进其所属的高层次人才,通过成果转化、技术转让、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为我区用人单位提供智力服务。

  2.挂职引进

  选拔或邀请区外高层次人才(例如担任高校副教授以上或研究所首席科学家职务、担任科技企业技术总监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才、掌握非遗工艺或智能制造技术的高技能人才)到我区用人单位挂职工作,或引进专家、高技能人才等各类高层次人才担任技术攻关特派员、工艺升级督导官、项目开发总监、技能传习导师等职务,到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技术推广、工艺改造、项目开发、人才传习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3.短期兼职

  与区外高层次人才(例如担任高校副教授以上或研究所首席科学家职务、担任世界500强科技企业技术总监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商务服务/技术服务机构的高级顾问)签订协议,以短期兼职的方式,聘请其担任技术顾问、特聘教授、首席专家、技能大师等职务,为我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带教与课程讲授、先进技术推广、制造工艺改造、项目研发与成果转化、标准共建等方面的智力支持。

  4.顾问指导

  聘请区外高层次人才(例如担任高校副教授以上或研究所首席科学家职务、担任世界500强科技企业技术总监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商务服务/技术服务机构的高级顾问),通过担任战略顾问、技术导师、跨境联络官等名誉职务,为我区用人单位提供战略咨询、技术指导、业务拓展等方面的智力支持。

  5.候鸟服务

  聘请在学术休假/寒暑假期来到我区旅游休养、周末从港澳北上的“候鸟型人才”,为其开展服务,吸引其提供学术交流、科研指导、技术攻关、人才培养、市场拓展、技术推广、工艺改造、项目开发、技能提升及其他方面的智力支持。

  6.退休返聘

  通过退休返聘的方式,吸引区外已经退休的高层次人才(例如曾任职于香港高校、科研院所,并担任过副教授以上教学科研职务或科研机构技术总负责人,曾任职于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管),为我区用人单位提供项目顾问、战略导师等智力支持。 

  7.项目合作

  通过区外高层次人才(例如任职于香港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且自带项目或技术的香港顶尖科技人才)自带项目或者技术,以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科研成果转化、技术入股等方式,推动其与罗湖区用人单位在罗湖区合作开展项目,开展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智力合作,并将相关成果在罗湖区落地,实现“关系在外地,项目在罗湖,贡献在罗湖”。

  8.其他符合本指引定义的“柔性引才”形式。

  三、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

罗湖区“柔性引才”人才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1)

系统填报(并原件盖章扫描上传pdf版本,同时上传可编辑word版本)

2

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承诺书(附件3)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3

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附件2)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4

人才本人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中国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5

申请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6

我区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或工作聘用合同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7

人才在区外工作关系的佐证材料:

例如区外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工作聘用合同(退休的人才除外)、社保缴纳记录(退休和境外工作的人才除外)等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8

人才资质佐证材料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9

用人单位实际支出的相关佐证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给付劳动报酬、项目经费、咨询费(讲课费)、生活费的相关证明材料(银行支付凭证、对应的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等)等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10

用人单位出具的人才在该单位工作时限等工作时间相关佐证材料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11

“柔性引才”项目成效相关佐证材料: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上传(pdf版)

12

单位银行基本账户信息

复印件,注明开户支行,手写账户名、银行账号,签名后扫描上传(pdf版)

  四、申请方式

  (一)咨询单位:罗湖区人才工作局

  咨询电话:0755-88160380。

  办理单位:

  1.软信和人工智能: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生命健康:罗湖区投资促进局。

  3.低空与空天: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4.其他罗湖区科技创新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申请时间:全年。

  (三)受理时间:全年。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登录罗湖企业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lhqf.szlh.org.cn/server)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受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协助审核“柔性引才”项目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需审核“柔性引才”项目是否取得预期效果。

  (四)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事项,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s://www.szlh.gov.cn/)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五)补贴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发放补贴资金(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六、其他说明

  (一)本指引项目受人才引进培养目标调控,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申请单位提供的内地银行账户须为一类银行账户。

  (三)如遇申报系统升级、维护,或系统比对后需要由后台人工再次核实资料,或申请单位、高层次人才提交资料信息有误的,奖励发放将受到影响。

  (四)本指引业务涉及协同审查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罗湖区人才工作局、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罗湖区财政局、罗湖区统计局、罗湖公安分局等按职能负责。其中,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业务的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罗湖区人才工作局负责业务的咨询工作;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协助审核“柔性引才”项目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罗湖区财政局负责有关情况核实;罗湖公安分局负责审查人才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请单位与高层次人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请行为(例如串通提交虚假材料),由资金发放部门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高层次人才、申请单位及其员工5年内不得申请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在奖励发放后,罗湖区人才工作局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罗湖优才卡”。

  (七)本指引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下一版指引印发之日为止。后续申请指引另行发布。

  (八)本指引由罗湖区人才工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8160380。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5666543。

  附件:1.罗湖区“柔性引才”人才奖励项目申请表

  2. 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

  3. 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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