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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优化人才创新发展生态环境,罗湖区大力实施黄金珠宝“产业菁英”人才奖励项目,对辖区有突出贡献的黄金珠宝领域“产业菁英”人才给予奖励支持。
一、支持事项
(一)经营管理人才奖励
1.综合评价类
在罗湖实际经营的黄金珠宝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企业,根据其人才创新力、企业增长动力、行业认可度、促进就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按得分给予企业人才奖励推荐名额,最高可获得1个A类、1个C类名额。
2.直认类
在罗湖实际经营的黄金珠宝企业,根据其企业资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按层级给予奖励推荐名额,最高可获得1个A类名额。
(1)拥有独角兽、国家级创新载体、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资质的黄金珠宝制造业企业,可获得1个A类名额。
(2)针对2024年1月1日以后在罗湖开始实际经营的黄金珠宝制造业企业,拥有瞪羚、广东省创新载体(不含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资质的,可获得1个C类名额。
(3)针对2024年1月1日以后在罗湖开始实际经营的黄金珠宝制造业企业,拥有猎豹、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创新载体、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的,可获得1个D类名额。
3.针对符合以上奖励标准的企业,若企业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引进了由罗湖上报且获上级部门成功备案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可额外获得1个E类人才奖励推荐名额。
4.A类人才可获得一次性80万元人才奖励,并配发“罗湖优才卡”尊享卡享受相关人才服务;B类人才可获得一次性50万元人才奖励,并配发“罗湖优才卡”优享卡享受相关人才服务;C类人才可获得一次性20万元人才奖励,并配发“罗湖优才卡”悦享卡享受相关人才服务;D类人才可获得一次性10万元人才奖励,并配发“罗湖优才卡”畅享卡享受相关人才服务;E类人才可获得一次性5万元人才奖励,并配发“罗湖优才卡”畅享卡享受相关人才服务。
(二)新业态营销人才奖励
针对直播经济、跨境电商等新业态,重点培育引进黄金珠宝“电商直播达人”“头部网红”等网络营销人才,支持其参与直播带货节、嘉年华等营销活动推广辖区产品。网络营销人才为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黄金珠宝企业全年带货零售额满足以下条件的,可获得人才奖励:
(1)上一年度带货零售额在40亿元(含)以上的网络营销人才,可获得80万元人才奖励并配发“罗湖优才卡”尊享卡。
(2)上一年度带货零售额在30亿元(含)~40亿元的网络营销人才,可获得50万元人才奖励并配发“罗湖优才卡”优享卡。
(3)上一年度带货零售额在20亿元(含)~30亿元的网络营销人才,可获得20万元人才奖励并配发“罗湖优才卡”悦享卡。
(4)上一年度带货零售额在10亿元(含)~20亿元的网络营销人才,可获得10万元人才奖励并配发“罗湖优才卡”畅享卡。
(5)上一年度带货零售额在3亿元(含)~10亿元的网络营销人才,可获得5万元人才奖励并配发“罗湖优才卡”畅享卡。
(三)专业人才提升激励
积极鼓励人才提升专业技能及国际化水平,对2025年1月1日之后取得珠宝鉴定师证书(GIA.GG)、英国宝石学会会员(FGA)、资产评估师(珠宝)职业资格证书(PVG)、珠宝鉴定师证书(GIC)等证书的人才,按每个证书1万元的标准给予提升激励,每人获得的提升激励最高为5万元。
(四)以上三类支持事项,在同一年度内,同一单位和同一人才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条件
1.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黄金珠宝企业。
2.申请黄金珠宝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产业菁英”人才奖励的,主营业务须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7”门类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
3.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网址:https://www.szcredit.org.cn)失信惩戒主体名单。
(2)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二)被推荐人条件
1.被推荐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工作业绩和经济、社会贡献突出。
(3)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①5年内存在重大行政违法案件信息记录,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财政资金记录,违反科研伦理、科研诚信等不诚信行为记录,或对申请单位有前述行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
③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对申请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对申请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⑤被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2.被推荐人在罗湖全职工作。与罗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被推荐人在申请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连续满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或补申报,下同),且申请时仍在罗湖全职工作,因政策原因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除外。
被推荐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在罗湖全职工作:
(1)与区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
(2)非因履行罗湖全职工作需要,在区外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
(3)在区外领取劳务报酬高于罗湖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收入的。
(4)非全职工作的其他情形。
3.申请支持事项(一)人才奖励的,被推荐人应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其职务应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①企业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公司高管;
②首席财务官或财务总监;
③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④技术团队负责人(一般职务为CTO、首席技术专家、研发总监、技术总监或总工程师等);
⑤独资或合伙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合伙人;
⑥企业内设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相当层次管理干部)。
需提供被推荐人的职务证明,职务证明以监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任职文件或公司正式任命通知文件为主,但申报期间工商登记、公司章程、公开信息披露等公开的具备社会公信力的文件包含条款所列职务的,优先作为职务证明文件。
4.申请支持事项(二)人才奖励的,被推荐人应为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黄金珠宝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工作1年以上,且在同一年度内未在其他人才政策奖励期内的“电商直播达人”“头部网红”。
5.申请支持事项(三)人才奖励的,人才应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符合条件的执(职)业证书,并且截至申请之日在罗湖区实际经营的黄金珠宝企业全职工作满2年。
(三)以支持事项第(一)条申请增加奖励推荐名额的,企业引进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需满足申请条件第(二)条第1、2款的基本条件与工作条件;且经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确认,满足从罗湖区成功申报的相关条件。
三、申请材料
四、申请方式
(一)责任单位:罗湖区商务局,咨询电话:0755-88161182。
(二)申请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三)受理时间:自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受理。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申请单位登录罗湖企业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lhqf.szlh.org.cn/server)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二)受理。罗湖区商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三)审核。罗湖区商务局按规定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协助审核制造业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作出审核决定前依法需要听证、调查、鉴定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承诺办理时限内。
(四)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事项,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s://www.szlh.gov.cn/)公示5个工作日(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五)奖励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由罗湖区商务局发放奖励资金(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
六、其他说明
(一)本指引项目受人才培养引进目标调控,支持标准存在调整可能。
(二)被推荐人提供的内地银行账户须为一类银行账户。
(三)如遇申报系统等升级、维护,或系统比对后需要由后台人工再次核实资料,或被推荐人(申请单位)提交资料信息有误的,奖励发放将受到影响。
(四)本指引业务涉及协同审查的,由罗湖区商务局、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罗湖区财政局、罗湖区统计局、罗湖公安分局等按职能负责。其中,罗湖区商务局负责业务的咨询、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审核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的申报情况,并负责协助审核制造业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罗湖区财政局负责有关情况核实;罗湖公安分局负责审查人才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罗湖区“产业菁英”政策奖励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申请单位和被推荐人应确保申报资质符合要求,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和被推荐人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受理机关有权进行信用监管和事后稽核,申请单位和被推荐人应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对申请单位和被推荐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励补贴发放部门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经发放奖励补贴的,由奖励补贴发放部门责令退还或予以追缴,并对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其有关“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的申请。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被推荐人同一自然年度内同时符合“菁英人才”政策体系中多个同类人才奖励项目申报条件的(例如不同领域“产业菁英”人才奖励项目),按照企业与人才自主选择,仅限申报其中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指引中企业因引进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而增加的奖励推荐名额,对同一人才,企业在不同自然年度仅能增加一次奖励推荐名额。同一自然年度内引进多名人才的,同一自然年度仅能增加1个奖励推荐名额。
(九)本指引涉及的“上一年度”指申请之日的上一个完整自然年度,同一申请单位每年仅限申报一次,有多个推荐人才奖励名额的,应同时提出申报,未同时申请或者未足额申请的,剩余名额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在奖励发放后,罗湖区人才工作局为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发放“罗湖优才卡”。
(十一)本指引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后续申请指引另行发布。
(十二)本指引由罗湖区商务局负责解释和咨询。咨询电话:0755-8816118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5666543。
附件:1.罗湖区黄金珠宝“产业菁英”人才奖励项目申请表
2.任职证明(样稿)
3.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
4.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承诺书
5.罗湖区黄金珠宝专业人才提升激励专项人才汇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