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4年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调整(草案)》的公示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6-02-26 AI脑图

  罗湖区东湖街道布心市场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24年4月列入《2024年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现拟开展更新计划调整,调整内容为公共利益用地面积和计划有效期等。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现将拟定的《2024年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

《2024年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调整(草案)》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罗湖区

东湖街道

布心市场及周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东湖街道办事处

36707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小于3000平方米且不小于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15%的公共利益用地,更新单元规划阶段需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并按《住宅项目规范》落实相关要求。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24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日止。延期一年,有效期至2027年4月1日止。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10日。公示期间,公众如对该计划调整(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须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书面反馈,请直接投至公示地点意见箱,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1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其中,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请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1.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4楼

  2.罗湖区东湖街道办事处: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街道东湖路92号

  3.项目所在现场:布心市场、布心花园三期与安琪大厦,太白路与东湖路的交汇处

  4.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lh.gov.cn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88161139

  特此公示。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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