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委托深圳市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在委托事项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现行有效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委托期限为5年,自2025年6月19日起至2030年6月18日止。现将《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委托深圳市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行政执法协议书》(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