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日,我局收到罗湖区审计局发来《深圳市罗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报告发现问题“某工程咨询公司违反不迁出承诺”的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情况说明:及时对接企业了解具体情况和诉求,向企业解释政策内容和要求,经与企业沟通,该企业已于首月将注册地迁回至罗湖。
二、关于审计报告发现问题“人才住房与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制度关于龙头企业认定不衔接”的整改情况。
阶段性整改。
情况说明:一是及时对接企业,解释政策并沟通腾退承租住房。二是完善联审机制,会同区企业服务中心、区投促进局、产业推荐部门,加强对企业增量住房配租的申请资质审查。强化招商引资新引进等企业人才住房动态配租资格审查,于2024年7月25日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辖区招商引资新引进企业定向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工作的通知》,着重从对象遴选、联审机制、配租流程、退出机制四个方面完善了招商引资新引进企业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