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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区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库成员单位:
为应对辖区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退管等问题,确保罗湖区物业全覆盖工作持续、高效地完成,根据《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公开报名、审核及公示等环节,筛选出第二批罗湖区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库成员单位共25家,现准予入库。请按照《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第三款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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