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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罗湖区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及《罗湖区社区运营维护物业企业考评办法》相关要求,由区住房建设局对已引进社区运营维护物业企业的书院街7号大院小区开展监督考评。现将第三季度监督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5日,共7天。公示期内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径向区住房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25546850。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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