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库成员单位:
为维护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临时退出与进驻住宅小区的交接秩序,保障物业服务“真空期”的服务质量,根据《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公开报名、审核及公示等环节,筛选出2023年罗湖区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库第一批成员单位共20家,组建罗湖区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库。罗湖区应急物业服务企业库现正式启用,请按照《深圳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二、第三款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