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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天众塑胶厂城市更新单元南侧市政道路的地下公共通道工程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的公示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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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2年10月17日核发的天众塑胶厂城市更新单元南侧市政道路的地下公共通道工程(证书序列号:2022-1555),此工程未在施工许可证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也未按要求在期满前向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申请延期。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现将天众塑胶厂城市更新单元南侧市政道路的地下公共通道工程施工许可(证书序列号:2022-1555)自行废止的情况进行公示。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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