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粤建市函〔2022〕193号)相关精神,罗湖区按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9月30日印发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建筑市场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和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抽取辖区内130家企业,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要求进行动态核查。经核查,37家企业不合格(名单详见附件1),现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公告。
一、限期整改要求
(一)企业在取得建筑业证书后,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应满足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及技术工人等人员需购买社保。
(三)限期改正时间自《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将依法撤回相关资质证书。
二、整改材料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书面整改报告;
(三)整改后的企业资质核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三、领取文书及报送资料
请核查不合格的企业于12月20日前,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到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地址:罗湖区东门中路万达丰大厦804)领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限期内将整改资料报送至建筑管理科。(联系电话:0755-22185643)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