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21年8月13日发布了《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罗湖区2021年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及租赁住房补租申请的通告》,2021年8月31日截止受理,现将企业人才住房配额及选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企业及配额公示
结合企业需求,本批次企业人才住房配额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配额表》)。
二、选房时间、地点、方式
(一)选房时间
龙头企业:2021年9月28日9:30-11:30(9:00开始签到)。
行业推荐企业:2021年9月28日14:30-17:00(14:00开始签到)。
(二)选房地点。罗湖区棚改服务中心(布心地铁站A出口,布心山庄、金洲路口公交站)。由于选房场地不提供车位,请各企业专员绿色出行。
(三)选房方式。选房分为龙头企业、行业推荐企业上下午两个场次。其中,龙头企业按《配额表》公示顺序依次抽签选房;行业推荐企业按签到顺序依次抽取抽签顺序号确定选房顺序,再按照抽签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号。所有企业抽取房源数量不得超过《配额表》公示的本批次住房配额上限。
三、配租房源概况
(一)配租项目
本次配租的企业人才住房具体房源如下:
1.招商盛世项目。位于罗湖区梨园路与梅园路交汇处,本次供应570套,其中单间145套(约39㎡)、一房292套(47~52㎡)、两房133套(57~83㎡),预计2022年上半年交付使用。
2.中海慧智项目。位于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本次供应267套,其中一房216套(约43㎡)、两房39套(约57㎡)、三房12套(约59㎡),现房交付。
3.梧桐国际公寓项目。位于罗湖区莲塘街道罗沙路1888号桐馨园3栋,本次供应289套,其中一房196套(38.83~68.38㎡)、两房8套(58.24~60.56㎡)、三房79套(111.30~133.53㎡) 、 四房6套(111.3~113.43㎡),房源视实际情况分批交付。
4.万科泊寓布吉旗舰店项目。位于百鸽笼地铁站C出口,本次供应102套,其中单间63套(16.4~30.72㎡)、一房25套(39.47~44.78㎡)、两房14套(52.38~73.31㎡),现房交付。
5.万科深南广场项目。位于罗湖区深南东路2011号,本次供应10套,其中两房4套(约103.74㎡)、三房1套(108.99㎡)、四房5套(151.8㎡),现房交付。
6.招商开元中心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333号园区,本次供应22套,其中两房3套(84.44~87.2㎡)、三房19套(128.58~129.02㎡),现房交付。
7.朗华万科泊寓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平吉大道78号,本次供应54套,平层单间27套(27~36㎡)、复式单间23套(45~50㎡)、两房4套(约43~48㎡),现房交付。
上述房源套数、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及户型以实际为准。
(二)租赁期限
本批次现房房源自2021年10月16日起算租金,期房房源起租日期以后续通知为准。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届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三)租金标准及费用
注:上述项目的租金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单套租金价格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以租赁合同为准;上述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四、签约及入住时间
(一)备案入住
1.办理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2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企业凭《选房确认书》向深圳市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以下简称区建住中心)提交入住备案资料(详见附件2)。
3.入住办理咨询电话
招商盛世、中海慧智、万科泊寓布吉旗舰店、万科深南广场、招商开元中心项目:25620382;梧桐国际公寓、朗华万科泊寓项目:2218561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办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室。
(二)签订合同
1.办理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29日。
2.企业凭区建住中心开具的《入住通知书》与罗湖人才安居公司或项目方签订租赁合同。
3.签订合同办理地址、办公时间、咨询电话以选房现场通知为准。
(三)重要提示
2021年10月29日18:00前企业未完成入住备案及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所选房源,并视情况扣减下一年度人才住房配租配额。
五、注意事项
(一)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全市防疫工作要求,各企业住房专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行程码方可进入选房现场,无法出示的将不予进入选房现场。请各企业住房专员务必自觉做好个人防护,选房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安排,有序等候,积极配合做好登记、检查、限制进入等防控工作。
(二)请各单位专办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选房手续。已授权的专办员无法到场需另派工作人员的,需出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三)单位专办员在安排场次当日上午叫号过号的,但在上午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上午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抽签选房;单位专办员在安排场次当日上午未到场、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当日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在当日选房结束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四)单位专办员选房后需签订《选房确认书》,并遵从确认书规定的内容及条款。
(五)对违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企业,在其完成整改之后再予办理签约、入住。
(六)承租单位应将本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入住人员信息报区建住中心备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按规定申请本次企业人才住房的,应主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七)单位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八)本次剩余房源由区住房和建设局收回另行分配。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额公示表
2.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入住人员信息备案提交资料清单
3.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