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学习宣贯工作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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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粤府令282号)(以下简称《规定》)已印发,并于5月1日起施行,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规定》学习贯彻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切实做好《规定》学习宣贯工作,强化消防规章实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请结合如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

  《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我省首部消防工作综合性规章,对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推动新时代广东消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认清消防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双区”建设安全保障的重要地位,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抓好《规定》的宣贯和实施。

  二、迅速掀起《规定》学习宣贯热潮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一是要把《规定》纳入本单位内部学习计划,确保相关人员全面准确掌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深刻内涵,自觉用《规定》指导推进消防工作。二是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和直播平台作用,大范围学习宣贯《规定》。三是要充分利用现有成果,通过“智能监管平台”、送教进工地活动等,对不同的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

  三、构建新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规定》中涉及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职责,要牢牢把握《规定》重点实质内容,依法自觉履职,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权责一致、边界清晰的立体化消防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特此通知。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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