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金岗花园(A栋、B栋、BA栋)、金马花园(1栋、2栋、3栋、4栋)、武警花园9栋房产被拆迁人: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金湖路8号公安边防部队总医院北侧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对应的建设指标是医疗用房,不得建设住宅。现状建筑(构筑)物未按照批准的用地范围及功能进行建设,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已依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原拆迁主体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现我中心拟利用公安边防部队总医院西北侧已建成的“银湖半山”3栋、4栋房屋对自愿接受安置的被拆迁人进行安置。本次安置分信息申报、签约、交房三个主要步骤,其中,信息申报工作已于2019年2月25日正式启动,请尚未申报的被拆迁人前往罗湖区金湖路18号(武警新花园)生活区东侧34号二楼进行自主申报。2019年3月11日18:00前未进行申报登记的,不再受理申报,视为放弃政府安置,相关纠纷由被拆迁人与原拆迁主体自行处理。
特此提示!
(咨询电话:曾工,13828783366)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