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安边防部队总医院北侧房产被拆迁人自主申报信息的温馨提示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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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金岗花园(A栋、B栋、BA栋)、金马花园(1栋、2栋、3栋、4栋)、武警花园9栋房产被拆迁人: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金湖路8号公安边防部队总医院北侧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对应的建设指标是医疗用房,不得建设住宅。现状建筑(构筑)物未按照批准的用地范围及功能进行建设,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已依法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原拆迁主体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现我中心拟利用公安边防部队总医院西北侧已建成的“银湖半山”3栋、4栋房屋对自愿接受安置的被拆迁人进行安置。本次安置分信息申报、签约、交房三个主要步骤,其中,信息申报工作已于2019年2月25日正式启动,请尚未申报的被拆迁人前往罗湖区金湖路18号(武警新花园)生活区东侧34号二楼进行自主申报。2019年3月11日18:00前未进行申报登记的,不再受理申报,视为放弃政府安置,相关纠纷由被拆迁人与原拆迁主体自行处理。

  特此提示!

  (咨询电话:曾工,13828783366)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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