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如何处理?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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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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