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涉及旧住宅区的城市更新项目启动计划申报前期工作的前置程序是什么?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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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十五条,涉及旧住宅区的城市更新项目,在启动前期工作前,应当由项目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辖区街道办事处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并审议通过后,提请区领导小组审议;区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方可启动旧住宅区现状调研、意愿征集等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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