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我市住房类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期限的规定?

来源: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发布时间:2023-02-27

  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第四条,主体功能为住房类建设项目应在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划拨决定书签发之日或供应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内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