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市场主体履约评价诚信管理办法》的问答解读

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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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履约评价由谁来打分?

  答:根据《深圳市罗湖区建筑市场主体履约评价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五条,建设单位负责具体项目的履约评价工作。

  问:代建项目由谁来打分?

  答:根据《管理办法》第五条,代建项目由代建单位对与其有直接合同关系的建筑市场主体进行履约评价,但建设单位应当对代建单位组织的履约评价活动进行监督,并对代建单位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

  问: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价吗?

  答:根据《管理办法》第五条,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履约评价,但应当对评价结果负责。

  问:履约评价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管理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进行履约评价的依据包括: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建设单位依法编制的招标文件、建筑市场主体的投标文件、合法有效的工程合同及补充协议。同时可参考各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审计意见,督(检)查结果,质量、安全事故调查认定、处理结果,奖罚通报,各类决定,司法判决、裁定书或其他可以认定履约诚信的有关资料。

  问:履约评价有什么用?

  答: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鼓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投标人诚信和以往履约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者降低缴纳比例。

  问:履约评价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答:根据《管理办法》第十条,履约评价内容包括人员设备配置、技术经济实力、质量与安全、工期与造价、配合与服务等要素,各行业具体履约评价内容可参考附表。

  问:履约评价一般在什么时候进行?

  答: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可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节点或年度评价,也可以在完工后进行评价,主管部门以六个月为周期进行综合评价。

  问:履约评价在多久时间内可以提出异议?

  答: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评价表和评价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后5个工作日内为异议期,异议期内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问:履约评价有哪些等级?

  答: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综合履约评价等级和单个项目履约评价均划分为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

  问:企业对建设单位的履约评价结果不认可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履约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履约评价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辩,申辩时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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