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业区可以进行棚改吗?
答:不可以。棚户区改造主要适用于现状为国有居住用地及商住混合用地、规划功能以住宅为主导的旧住宅区。工业区不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
问:办法中提到,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主导,那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吗?
答:不属于。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主导,项目实施主体为社会主体,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其他企业可以参与,属于社会投资项目。
问:棚改项目搬迁安置补偿方案是如何制定的?
答:棚户区改造搬迁安置补偿方案依据《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问:小区不足10000平方米,可以跟其他小区联合申报吗?
答:单个旧住宅区用地面积少于10000平方米的,应与相邻成片的其他旧住宅区联合申报。
问:被搬迁房屋产权所有人不明确怎么办?
答:若通过各种途径无法确认房屋所有人,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实施房屋征收。
问:项目的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约主体是谁?
答: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签约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被搬迁人及辖区街道办事处。
问:回迁安置房的交付标准是什么?
答:回迁安置房的交付标准为毛坯房,且质量标准为合格。
问:被搬迁人不要临时安置费,能否提供过渡用房?
答:临时安置期间,项目实施主体向被搬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费,由被搬迁人自行安排过渡用房。
问:回迁房屋可以增购吗?
答: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奖励权利主体每套住房增购不超过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问:回迁安置房是否可以更换房屋权利主体?
答: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应当由经认定的权利人签订,无法通过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方式变更证载权利人。回迁安置房根据搬迁安置补偿协议所确认的被搬迁人信息办理产权登记后,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被搬迁人可以办理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