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制定《罗湖区住房租赁市场“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的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制定《发展规划》,引导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提出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推进租赁住房居住品质提升等策略,加大力度解决各类人群,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问:《发展规划》的特色亮点是什么?
答:《发展规划》对接国家、省、市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最新要求,并结合罗湖区实际,提出“一个定位、一个体系和四个目标”。
问:“一个定位”指什么?
答:“一个定位”是指建成高品质宜居之城,打造充满活力、创新力的魅力新城。
问:“四个目标”指什么?
答:“四个目标”是指“增供应”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的供应;“调结构”优化调整增量住房结构,构建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优布局”推动更多的新增租赁住房向产业园区和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布局;“强管理”持续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让租房成为一种长期、稳定、宜居的生活方式。
问:“一个体系”指什么?
答:“一个体系”是指坚持租购并举,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罗湖区住房租赁体系,满足各类人群住房租赁需求。
问:《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有哪些?
答: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双区驱动”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把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落实租赁住房多主体多渠道供给,完善各类公共配套设施,实现罗湖区“租有宜居”新目标。
问:《发展规划》的发展目标有哪些?
答:加大新增租赁住房供给,“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筹集公共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2.9万套(间),供应公共住房2.5万套(间),其中,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万套(间),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加大力度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提升存量租赁住房品质,全面推进老旧小区高质量升级改造,持续加大绿色(宜居)社区建设力度;创新住房租赁服务模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发挥靠近、邻近的服务优势,拓展住房租赁等服务业务;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全面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形成集约高效、舒适宜居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问:《发展规划》的重要策略有哪些?
答:一是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做好招商引资支撑,推进新兴产业和人才聚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职住平衡,提升城区吸引力。二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要做到应保尽保,在编制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三是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加快推进住房租赁法治化进程,不断完善住房租赁政策体系。四是推进租赁住房居住品质提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规模化收储,推进住房租赁企业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原村民合作,鼓励城中村采取综合整治类更新,并开展规模化租赁,为实现居民住有宜居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问:怎么开展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答:引导规范市场主体“非居改租”行为,推进税收、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将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强统筹,试点先行,大胆探索,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试点项目的探索引领作用,推动“非居改租”试点项目落实、落地、落细,积累经验、逐步推广、稳步推进。
问:准备怎么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答:优先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要做到应保尽保,在编制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将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非居改租”试点项目落实、落地、落细,积累经验、逐步推广、稳步推进。采取新建、改建、改造和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