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5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经费总额不超过12.8万元。服务商不得超出此限定价格,高于此限定价格的,报价无效。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中标供应商负责对我局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化整理工作。整理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分类、排序、打印、信息录入、盖归档章、装订、装盒、盖盒、贴脊背、制作目录清册和移交清册、质量检查、归还上架等部分或全部工作。整理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一)整理2024年的OA文件系统的文书档案,包括电子双套归档整理、打印正文、处理表、草稿、附件等相关资料。
(二)整理2024年合同档案,包括核查合同原件、查询复印会议纪要、OA件、采购审批单、发票、报销呈批单、投标文件、中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履约情况表等相关资料。
(三)整理2024年产业扶持档案,包括查询复印补全相关会议纪要和审批资料。
(四)整理2024年软科学项目档案,包括查询复印补全相关会议纪要和审批资料。
(五)对2024年文书档案、2024年软科学项目档案、2016-2021年、2024年产业扶持档案进行数字化。
(六)整理2024年形成的四重档案。
(七)整改规范2016-2019年产业扶持档案。
(八)整理2024年工会工作资料。
(九)安排1-2人协助查询、整理上级或其他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履行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按照国家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及深圳市档案整理标准开展2025年档案整理工作,根据采购单位制定的分类方案、立卷原则、文件号编制规则进行档案整理立卷工作;规则不明确的,按照行业规定或行业习惯执行。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并对整理质量负责。
(二)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不得散布、泄露与负责工作相关的一切重要信息。因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负完全责任。
(三)协助我局有关档案需要整理归入罗湖区档案馆的相关工作,档案需达到罗湖区档案馆移交进馆的接收标准,积极配合上级档案部门检查工作。
(四)人员要求:中标供应商需提供1名资深档案整理经验的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及时沟通与协调,并参加项目竣工验收。中标供应商须保证严格按照要求为甲方提供技术熟练、责任心强、态度好的专业人员进入指定场所工作,负责监督、约束派出人员的行为,对参与该项目服务的员工基本信息进行备案,无外籍背景,无犯罪记录,大专以上学历,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档案部门的相关制度,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对提供服务的认真做好档案的保密和保护工作。
(五)档案整理工作中的所有复印纸、办公文具与复印机设备、复印机耗材费用、维修费用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六)采购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桌椅、空调、电脑,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方规划以上设备安装点位,确保采购方的档案整理加工场所环境满足规范要求,实现采购方能在办公室能全方位随时查看工作情况。
(七)中标供应商所有设备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工作地点。为了档案的安全,项目完成后所有设备必须经采购方检查无误后,才能搬离工作场地。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自行撤离相关人员和设备。
四、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国家要求的独立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关键主体部分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三)投标人须具备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档案整理相关认证证书,须取得“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投标文件要求(均需加盖公章)
(一)供应商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投标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相关认证证书、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信用查询情况等);
(二)报价明细清单(须对照招标文件中服务事项清单等内容逐项报价,并载明相关税费汇总形成投标总价);
(三)拟派档案整理及数字化人员名单表、员工信息备案表。项目负责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档案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档案专业职称、社保缴纳情况等证明材料。项目组成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档案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社保缴纳情况等证明材料。
(四)项目服务方案: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需求制定服务方案。服务内容包括对本项目工作的理解、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实施方法、安全保密、人员安排等;
(五)相关项目经验证明等资料(如有);
(六)《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七)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评定方式:评审定标。
五、投标文件提交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后三个工作日。
(二)报送方式:有意愿响应的服务供应商将有关资质、服务方案等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h_kcj@szlh.gov.cn,纸质版(胶装、加盖公章、骑缝章、密封)按一式三份密封送至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罗湖商务中心大厦1719室(联系人:周小姐,0755-22185580)。
(三)中标与支付:评审定标结束后,我局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按照财政采购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附件:1.项目评分记录表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