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科协科普画廊拆除与现场场地修复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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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罗湖区科协科普画廊拆除与现场场地修复项目

  负责拆除罗湖区8处罗湖区科协科普画廊,并对拆除现场场地进行修复。

  二、项目资金

  经费总额不超过1.5万元。供应商不得超出此限定价格,高于此限定价格的,报价无效。

  三、项目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

  四、项目要求

  1.画廊拆除:包括8处罗湖区科协科普画廊(数量和位置详见附件)的拆除工作。

  2.场地修复:拆除后需恢复场地进行修复,可能涉及墙面平整、地面硬化、绿化重建等。

  3.垃圾处理:拆除和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废弃物要及时清理运走,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4.其他要求:拆除和修复时,要符合现场施工要求,施工人员要佩戴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在拆除和修复过程中个人安全;现场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准,配备防护栏、隔离带等安全设施,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隔离工作;遵守文明施工规定,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扰民。

  五、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成立不少于一年,在深圳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专业的团队。

  2.响应公示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骗取、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等问题。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模板自拟),提供“信用中国”“深圳信用网”等相关网站信用查询记录报告,报告查询时间需在公示期期间。

  3.供应商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资质。

  六、定标方式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办法,本项目以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符合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最终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供应商。

  七、相关内容

  1.响应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个工作日内。

  2.响应方式:有意愿响应的供应商将有关资质证明材料、报价清单等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骑缝章),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封口贴密封条,密封条注明投标时间、投标公司,封口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送至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智汇大厦(原罗湖商务中心)1711室(可邮寄),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邮箱:lh_kx@szlh.gov.cn。

  3.中标与支付:定标结束后,我局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按照财政采购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4.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755-22185570。


  附件:罗湖区科协科普画廊数量和位置表


  深圳市罗湖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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