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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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形式

责任部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办公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办公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职人员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办公室

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消委会

5

《国防动员法》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市场建设科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市场建设科

7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市场建设科

8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市场建设科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外经贸科

8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外经贸科

9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公职人员、社会公众

利用网站、讲座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流通和消费促进科


深圳市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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