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巡察公告

来源:罗湖区企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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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23年7月19日至8月18日对区企业服务中心开展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企业服务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在财政支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2218550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来信请寄: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新谊社区凤凰街17号罗湖区档案管理中心大厦604室,邮编518003,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一巡察组收”;设专门电子邮箱:lh_jcxc1@szlh.gov.cn;在罗湖商务中心大厦2楼电梯厅设置1个“区委第一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5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3 年 7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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