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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抗疫助企惠民纾困“十条”措施》第三条相关规定,我局已向317家企业核发稳就业扶持资金,剩余23家未提交请款材料企业(见附件1),如2023年2月28日前上述企业仍未提交请款材料,视为放弃本次补贴。
一、申领流程:企业提供请款材料1、营业执照( 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2、收款说明(格式见附件2),即可获得扶持资金。
二、收款账户须提供对公账户,请将以上纸质材料邮寄至罗湖区商务局(地址: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委)。收件人:利小姐;联系电话:2566679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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