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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罗萍伪造病历案
二、听证时间:2026年10月16日上午10点30分
三、听证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112号智丰大厦2栋501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钟茈怡 联系电话:0755-25607095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112号智丰大厦2栋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6年10月15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二)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