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来源: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AI脑图 小 中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李福安未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泄露患者隐私和篡改、伪造病历案

  二、听证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下午14点30分

  三、听证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112号智丰大厦2栋501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慧华 联系电话:0755-25604799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112号智丰大厦2栋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6年10月12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二)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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