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注销深圳医立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批复

来源: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6-08-27 AI脑图

深圳医立门诊部:

  你机构提交的关于注销深圳医立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你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请你机构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等要求,妥善保管患者病历资料。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08月26日


罗湖AI助手
用户协议免责声明 吸附 全屏 关闭
历史记录 清空

暂无历史记录!

拖动按住拖动
×

AI正在思考中...

内容基于AI智能生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