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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罗湖区关于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民生服务供给的改革推进方案》(罗改委〔2025〕11 号)工作要求,为规范和指导辖区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与社会化运作协同发展,我局制定《罗湖区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模式导则》。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6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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