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深圳仁康医院使用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其所取得执业资质以外的医疗执业活动、对从业人员伪造医学文书的行为负有责任案
二、听证时间: 2026年3月5日下午14点30分
三、听证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
112号智丰大厦2栋501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文圆,联系电话:0755-25537192,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112号智丰大厦2栋501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6年3月4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二)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