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经辖区街道办事处实地核查、线上初审及我局复核,共 8 家机构符合普惠托育机构补助申请条件并审核通过(见附件)。我局分别于 9 月 30 日至10 月 5 日、11 月 17 日至 11 月 21 日将相关情况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问题反馈,现将罗湖区 2024 年普惠托育机构补助结果予以公告。获得补助的普惠托育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按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用途,对补助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做到账目清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罗湖区2024年普惠托育机构补助名单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