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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童美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童佳口腔门诊部:
你机构提交的《关于注销深圳童美口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童佳口腔门诊部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你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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