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医疗健康 > 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的规定,现将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7日办理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许可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1.医疗机构执业注册公示名单
2.医师执业注册公示名单
3.护士执业注册公示名单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04月29日
附件:
相关稿件: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