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来源: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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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李维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及除紧急救治或者依法上门提供医疗服务外,在应当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而未登记的场所开展执业活动案

  二、听证时间:2025年3月14日14时30分

  三、听证地点: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统建楼6栋4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蒋婷婷 联系电话:0755-25405784 联系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统建楼6栋4楼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一)因听证场地空间有限,旁听人数以10人为限。请有意参加旁听人员于2025年3月12日16:00前电话预约登记,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身份信息,预约人数达到10人后本机关不再接受预约。

  (二)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三)请预约旁听人员于听证会开始前半小时持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地点。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特此公告。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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