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有关医疗机构转诊所备案的通知

来源: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06-25 AI脑图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经审查下列诊所转备案相关材料,基本符合《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版)》,同意对其予以诊所备案(名单见附件)。


  附件:予以诊所备案的医疗机构名单(20240621)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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