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对象  | 
		重点普法内容(包含法律法规名称)和责任科室  | 
		主要普法方式和时间  | 
	
1  |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工作人员  | 
		1.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党章、党内法规等内容(党建科牵头)。	 2.《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办公室牵头);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行政审批和法制科牵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和法制科牵头、医政医管科(中医科)配合)  | 
		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线上培训、媒体平台、组织案件讨论、旁听庭审等方式(全年)  | 
	
2  | 
		各类医疗机构行政管理 人员及医护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与卫生健康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牵头,医政医管科、审批法制科配合)  | 
		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线上培训、“以案释法”法治宣传、媒体平台等方式(全年)  | 
	
3  | 
		重点场所单位负责人,辖区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及劳动者  | 
		组织开展控烟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卫生和职业健康科牵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配合)。  | 
		组织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现场展版、录制视频等(4-5月)  | 
	
4  | 
		辖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  | 
		公共场所卫生和法律知识培训(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牵头)  | 
		线下培训班或者线上培训(全年)  | 
	
5  | 
		市民群众  |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爱国卫生法律法规(爱卫办牵头)、《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法律法规(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牵头) 防止养老诈骗(基层健康和老龄工作科牵头)。 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卫生和职业健康科牵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宪法(行政审批和法制科牵头、办公室配合)等法律知识的宣传。  | 
		组织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媒体平台、专项宣传执法活动、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全年)。 组织现场宣传或者线上宣传防止养老诈骗知识(全年)。 组织现场宣传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