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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核定和公布三防责任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三防工作,强化三防责任落实,确保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度汛,现将三防行政责任人公布,详见附件。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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