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根据《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罗湖区2022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罗卫健发〔2022〕198号),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6日,区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对全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进行了2022年度考核。现就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考核对象
2022年在罗湖区辖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
(二)考核内容
按照《区卫生健康局 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罗湖区2022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罗卫健发〔2022〕198号),本次考核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社康机构满意度评价、重点项目共三项内容。评估所涉及的数据和资料统计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考核方式
成立“罗湖区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健康服务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社管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以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或非现场评估、系统查看及核对业务量等方式,对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社康机构满意度评价、重点项目共三项内容考核评价。
(四)考核结果应用
社康机构服务项目工作经费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社康机构满意度评价、重点项目挂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其中部分项目采取“奖优罚劣”模式,补助资金在各项目内进行分配,对社康机构各项目工作质量得分进行排名,及格线以上考核成绩排名前20%的社康机构获得补助经费和奖励经费;排名中间60%的社康机构获得补助经费;排名后20%的社康机构获得90%的补助经费,扣除10%的资金用于奖励前20%的社康机构。
二、考核结果
本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工作量最高的为莲塘街道社康中心,工作当量为1063.3万,平均每个社康中心约为327.54万工作当量。工作质量最高分为96.6分,平均分87.67分,工作质量排名前3名的是仙湖社康、笋岗街道社康、清水河街道社康(详见附件3)。
表1罗湖区2022年基本公卫服务各项目督导情况
(一)组织管理和资金管理
所有社康机构的诊疗科目设置均符合《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的要求。全区56家社康机构共有公卫医师105名,护士597名,全科医生465名。
1.基本情况:所有社康都制定绩效评价方案,社康均有基本公共卫生绩效工资相关财务凭证。各社康均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社〔2020〕202号)文件要求,规范列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
2.存在问题:部分社康的绩效评价方案仅涵盖了业务量和绩效计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较为欠缺;部分社康考核过程缺乏明确项目评价结果应用方式(如通报、公示、报告,含扣减或奖励资金的标准等);部分社康考核过程绩效评价过程资料不完整。
(二)居民健康档案
1.基本情况:根据七普人口数,全区人口数为1143801,电子健康档案数1133152,有效建档率99.07%,动态使用率(权重)61.13%,均达标。
2.存在问题:旧档案规范性欠佳,部分档案存在未按规范要求填写的情况;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与就诊记录不相符,建议一般询问居民并查看就诊记录的支付方式;残疾人健康档案中未勾选残疾情况;孕产妇的档案血型不详,按照国三版要求孕产妇需要填写明确的血型;未婚居民档案家族史勾选“子女”,逻辑错误。
(三)健康教育及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1.基本情况:辖区社康中心和社康站都能完成国家对宣传栏更新频次和布置的要求。部分社康使用到了疾控中心宣传栏某些期的热点内容,如毒蘑菇、控烟条例宣传、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宣传等当前热点问题,也有针对社康的特色服务项目的宣传,和基本公卫项目的介绍等,内容丰富,覆盖面较广。健康家庭创建方面,绝大多数社康可以按要求完成年初的工作任务。
2.存在问题:部分社康更新的总期数达标,但未达到每2个月更新一次内容的频次;部分社康的某些期宣传栏没有标示“社康通务” 的字样,也没有张贴社康通二维码;部分社康提交的电子版资料和实物不符,在宣传栏刊出后期在电子版图片上添加的字样,违反了资料真实的规定。
(四)预防接种
1.基本情况:全区已建成标准化门诊41家,辖区每个街道已有至少1家门诊符合标准化要求,东乐社康和渔村社康共2家预防接种门诊未达到规范化门诊要求。在现场抽查评估中,各门诊的建证建卡率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考核要求。
2.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接种门诊的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东乐社康和渔邨社康仍未按照《广东省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标准》设置预防接种门诊。二是部分社康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高,查漏补种工作有待加强。长岭社康在本次考核中白破疫苗接种率仅为64.6%、A+C疫苗第2剂次接种率72.1%。三是部分社康计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部分接种门诊的计免人员流动或更换较频繁,存在接种工作不连贯的情况,工作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基本情况:全区新生儿访视率96.64%,妇幼系统中3岁以下健康管理率99.93%,妇幼系统中3岁以下系统管理率93.86%,3岁以下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9.93%,均达标。
2.存在问题:部分社康体格发育评价错误,部分体弱儿、高危儿高危标记勾选错误,专案资料录入欠规范;部分社康对新的国三版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学习认识不够深刻,儿童保健服务内涵水平较低,对儿童健康问题(高危儿、营养不良、贫血、肥胖、心理行为发育偏异等),处理不到位、转诊和追踪欠及时,治疗欠规范;部分社康儿保医生兼职太多,没有时间进行资料整理,催检和专案随访工作流于形式;个别社康中心的新生儿访视记录表和妇幼系统黄疸值未填写;电话访视新生儿时,未在备注栏里标注;高危儿未规范填写转诊记录。
(六)孕产妇健康管理
1.基本情况:2022年全区的早孕建册为95.92%,系统管理率94.74%,出院后7天内产后访视率97.78%,均达标。
2.存在问题:部分社康存在漏做早孕筛查,其中以中医理疗科、口腔科、预防接种门诊、慢性病复诊者比较突出。部分社康“孕妇建档一览表”来源发现的孕妇存在漏管情况,社康管辖的孕产妇初检信息录入不完善,存在缺项的情况。产后访视的访视内容偶有系统填写不规范,或者漏项错项情况,比如产后抑郁初筛阳性产后访视分类填写为“未见异常”、产后抑郁筛查阳性而产后访视系统记录却未体现;个别社康几乎由电话访视代替了入户访视,有的社康因疫情原因进行电话访视却未记录产妇基本生命体征信息,或电话访视时未备注清楚产妇基本生命体征信息来源;偶有社康对于抑郁筛查阳性者未及时转诊给妇幼保健院做专案管理,导致转诊不成功或未及时进行追访。
(七)老年人健康管理
1.基本情况:全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数62570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管理人数48125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6.91%;复核系数0.93;校正健康管理率71.53%。
2.存在问题:笋西港康、水贝洪湖苑、鹿丹等社康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未达标。电话复核存在服务项目未做或记录不符等服务不规范的情况(老人否认测量双侧血压、听诊心肺、口腔、视力、听力检查;否认高血压/糖尿病,龋齿、缺齿、义齿记录、既往史、家族史等与电话复核不一致等)。
(八)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1.基本情况:全区高血压患者管理任务数56622人,截至12月31日,系统统计有效管理57377人,任务数完成率101.33%,规范管理率72.58%。经抽查复核,真实性校正系数0.994,规范性校正系数0.93;校正任务数完成率100.73%,校正规范管理率67.50%,校正血压控制率75.82%。
2.存在问题:随访真实性方面存在的问题:自述从没在社康量过血压;家属代开药未备注;血压系统记录与患者叙述不符;患者自述未做的检查但是系统记录有;未做身高体重腰围血压和B超的检查,医生不询问直接开药;未去过社康未做体检。随访规范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吸烟状况记录与实际不符;高血压确诊日期和实际日期不一致;既往史不一致;未测身高、体重、腰围和血压;系统记录的身高、体重、腰围和血压的数值与实际不符;家属代开药系统未标注;患者述未到过社康随访但社康有随访问卷;系统记录用药情况与实际不符等。
(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1.基本情况:2022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患者管理率为99.44%,患者规范管理率为98.44%,患者服药率为94.58%,均达标。患者规律服药率为79.87%,21家社康中心达标;居家面访率89.04%,高风险患者规范管理率为100%,面访率为96.92%,42家社康中心达标。在管患者抽查发现全区总体服务真实率为93.05%,档案填写规范率为81.81%,失访患者共计抽查11例,真实率90.90%。
2.存在问题:基本信息表和信息补充表有误:户籍地址、现住址、监护补助协议签订情况、疾病诊断及住院情况未及时更新,初发病与初诊及确诊日期、职业与工作单位等存在逻辑错误。访视信息表动向与访视信息存在逻辑错误,病情评估等填写不规范。
(十)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1.基本情况:2022年罗湖区新确诊肺结核患者347例,其中普通肺结核、单耐异烟肼334例,耐利福平、耐多药13例,均接受社康中心的管理,管理率100%。规范管理率方面,27家社康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受疫情影响,社康未接诊“新冠十大症状”患者,故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介转诊率均≥95%。
2.存在问题:患者健康管理随访表填写不规范(治疗月序填写错误,用药剂型填写不正确,随访时间超30天,耐药情况填写错误,第一次入户随访表中“取药时间、取药地点”填写错误,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处理后恢复用药时,未增加填写随访表或随访表内容填写错误)。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未达到95%以上,主要问题是存在患者拒绝治疗情况。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基本情况:全区≥65岁常住老年人62570人,接受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养生保健指导37416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59.80%。全区共有56家社康中心开展社康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其中10家社康中心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辖区内应管理的0至36月龄儿童数为30457人,提供中医药保健指导的有27240人,0至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为89.44%。全区有43家社康中心开展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其中有17家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7%。
2.存在问题:0至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电话复核反馈不理想,部分家长承认到社康接受过儿童保健服务,但否认接受过中医药健康服务,社康提供中医药服务应避免流程化、机械化,加深家长对该项工作印象。部分老年人在医院体检并做体质辨识,返回社区后社康中心未跟进指导,导致居民只认可在医院做体质辨识,否认社康中心提供该项服务;部分社康对老年人中医药服务的宣传不到位,居民中医体质养生知识知晓率低,对体质辨识服务不认可、无需求;部分社康医生服务过程应避免机械化,应将中医药服务项目内容和意义做到充分告知,且语言应通俗易懂,指导后应及时发放纸质指导处方。
(十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基本情况:2022年共查出2468例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网络直报2393例病例,符合国家报告时限要求的病例2294例,及时率为95.86%,漏报75例,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96.96%。
2.存在问题:部分社康中心的医生的传染病诊断不规范。如部分社康全科医生诊断为“风疹”,未明确说明为中医诊断,部分系统显示为西医,实际上为中医“风疹”;多家社康诊断大量“乙肝待排”,而实际只是来乙肝查体,未做ALT值检测;部分社康诊断为“病毒性肝炎”,未按照要求报卡;部分社康流行性感冒、细菌性胃肠炎等未按照要求报卡。
(十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1.基本情况:辖区有46家社康开展卫生计生协管服务,平均1.49,平均得分率74.5%。全年线索上报119条,上报率100%巡查次数1485次,其中协助开展的食源性疾病巡查228次(计入当量有效巡查为182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3次(计入当量有效巡查为3次)、学校卫生巡查192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909次、计划生育巡查6次、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巡查147次。
2.存在问题:部分社康对考核指标理解不到位;国家协管系统使用不熟练;协管力量不足,巡查质量有待提高;引入的当量权重使总体分值偏低。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落实社康扩容提质措施
1.落实社康机构扩容提质工程。加强社康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社康机构人才引进工作。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填洼计划”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社康机构负责人评估、培训、考核等制度。以推动社区健康服务扩容提质为主线,将社康发展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加大卫生资源总量供应,完善社康机构网点布局。
2.深化推进“1+N”社康分级管理模式。与街道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相结合,继续强化区域社康中心对所辖社康机构的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并提供资源支持。优化完善《罗湖区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分级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分级管理的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以街道为片区,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片区责任制,实行地域分片包干管理,促进社康机构同质化、均衡化发展。
(二)规范社康运行管理
1.加强社康质量管理。制定《罗湖区社康机构管理办法》,出台社康机构综合评价方案,落实社康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社康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社康机构依法执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和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诊疗行为,促进社康机构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2.完善社康经费分配机制。区卫生健康局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量补助标准,划定各项目经费预算,补助资金在各项目内进行分配,以社康机构考核结果为经费分配和奖惩依据,社康机构绩效考核结果与社康机构的评优评先、社康主任的年度先进个人等荣誉挂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客观公平、奖罚分明”的经费分配方式。
3.加强项目资金的专项管理。各社康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社〔2020〕202号)的要求,实行专账专用、专账核算,严禁资金存在超范围支出。对存在挪用专项经费的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
(三)深化社康服务内涵
1.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实施慢性病“医防融合”服务项目推动医院科室和专科团队进社康,提升家庭医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慢性病管理能力,以高血压、糖尿病为突破口,在社康机构推动基本诊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融合发展,并根据辖区居民需求提供康复、医养结合、安宁疗护、智慧诊疗等服务。推进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开展家庭医生进小区、进楼道、进家庭等服务,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延伸服务触角。
2.落实老年人和慢病管理服务。各社康机构要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统筹推进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慢性病患者提供长处方服务。通过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融入签约服务全过程,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模式,提升签约满意度。
3.加大社康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立“治未病”诊疗模式,体现“未病先防、已病防变、瘥后防复”的中医理念。通过相关网站、公众号平台宣传中医防治知识,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个性化体质辨识,提供个体诊疗、护理方案,开展中医特色疗法,建立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路径,使中医药防治服务标准化、规定化。
(四)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社康举办医院、各社康中心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本次绩效考核及日常业务指导、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各社康机构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区卫生健康局上报整改计划,10月30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
1.罗湖区2022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罗湖区2022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考核结果
3.罗湖区2022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考核结果
4.罗湖区2022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考核结果
5.罗湖区2022年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存在问题列表
6.罗湖区2022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分级管理考核结果
7.罗湖区2022年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综合评价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