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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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包含法律法规名称)和责任科室

主要普法方式和时间

1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工作人员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内法规等内容(党建科牵头)。

2.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公室牵头);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审批和法制科牵头);《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和法制科牵头、医政医管科(中医科)配合)。

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线上培训、媒体平台、组织案件讨论、旁听庭审方式(全年)

2

各类医疗机构行政管理人员及医务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与卫生健康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牵头,医政医管科、审批法制科配合)。

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线上培训、“以案释法”法治宣传、媒体平台等方式(全年)

3

重点场所单位负责人,辖区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及劳动者

组织开展控烟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卫生和职业健康科牵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配合)。

组织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现场展板、录制视频等(4-5月)

4

辖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

公共场所卫生和法律知识培训(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牵头)。

线下培训班或者线上培训(全年)

5

市民群众

1.《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爱国卫生法律法规爱卫办牵头)、《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法律法规(区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牵头)。

2.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宣传(基层健康和老龄工作科牵头)。

3.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卫生和职业健康科牵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宪法(行政审批和法制科牵头、办公室配合)等法律知识的宣传。

1.组织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媒体平台、专项宣传执法活动、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全年)

2.组织现场宣传,利用长者健康微课堂开展线上宣传(6-12月)

3.组织现场宣传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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