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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翠锦门诊部:
你机构提交的《关于注销深圳翠锦门诊部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二条、《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你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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