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医疗健康 > 通知公告
深圳元芬中医诊所:
你诊所提交的《中医诊所注销备案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依法注销深圳元芬中医诊所的《中医诊所备案证》。
罗湖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8日
附件:
相关稿件:
当前展示专题专栏信息类别内容 ↩返回
点击标签名称查看更多信息